问:审计调查结果反映了地方预算管理不够完整的三个问题,请重点解读一下。
答:地方预算管理不严格、不完整的问题,既有地方财政自身工作不力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预算管理机制、制度层面的原因。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编报不够完整。近年来,我们一直持续关注并反映转移支付预算编报问题,也推动了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逐步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地方财政对财力性转移支付已基本能够按中央财政要求编入预算。但受各级人大预算审批时间和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不够细化的影响,仍有大量专项转移支付未能编入预算。虽然从2009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均已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告知下级财政,但在实际工作中预计数距上年预算执行结果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这次审计调查仍继续提出这个问题,目的在于促进财政部门继续完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报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二是部分城市的开发区预算收支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是通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等来实现的,而作为开发区来说,其预算收支只有纳入所在城市或地区本级预算中才能实现人大监督。但审计调查发现,一些地区只是将所属开发区预算收支纳入了地方财政总预算,而未纳入地方本级预算。这样一来,应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组成的本级政府预算便不够完整,不利于地方人大履行监督职责。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开发区预算管理及监督的有关规定不具体、不明确。虽然财政部在1988年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预算收支要纳入所在省、市财政总预算和决算,但所指的仅是14个沿海开放港口城市经批准兴办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且也未明确要求开发区预算收支纳入所在省、市本级预算。此外,对后来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园区的预算管理也没有具体规定。随着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其财政收支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开发区预算管理和监督机制。三是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国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入要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些地区仍未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说明这些地区财政部门预算约束意识还不够强,财政管理水平不高,加之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执行国家政策还不到位。因此,审计建议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责权,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加快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进程。
问:审计调查结果中反映部分地区在专项资金拨付和结转下年支出的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财政决算的准确性。如何理解?
答:前些年,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往往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管理。省级财政先将专项资金拨入省级专户,再通过专户层层拨付到下级财政最终使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也有利于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但随着财政改革的逐步深入,这种拨付方式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现行规定下,专项资金一旦从国库拨入省级专户,就要列省本级财政支出。而专户中的资金一部分拨付给下级财政,应该体现为下级财政支出。还有部分资金当年未使用滞留在专户,也未形成省本级支出。这两部分均虚增了省本级财政支出规模,影响了省级人大对当年支出规模的判断和审查。结转下年支出管理不规范,主要是财力状况较好的地区将部分因无具体项目,当年无法安排的财力列入结转下年支出,而未按规定体现为财力结余,实际上减少了当年结余规模,影响了人大对本地区总体财力状况的把握,也不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当年决算和下年预算。
问:请谈一谈这次审计调查取得的成效。
答:本次审计调查结束后,有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及时部署整改工作,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这次审计调查,一是切实促进地方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2009年,各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将省对下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告知了市县,切实提高了预算编制完整性。同时,各地也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力度。有的地区已于2008年底前将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切实促进地方各级财政进一步规范财政决算收支。有的地区已对虚列支出等问题通过调账进行了纠正;有的地区还将长年结转及已完事项的结转财力列入了净结余统筹安排。三是切实促进地方各级财政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在抓紧将专户滞留的专项资金拨付到下级财政或项目的基础上,还进一步加大账户归并清理力度,着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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