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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还需各方改革
——专访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
文/王家敏
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已于不久前提交到国务院,据相关人士透露基本思路包括:建立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收入分配秩序,实施反垄断的分配调控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对劳动者报酬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城乡贫困人群的救助力度,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本刊为此专访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
中国新闻周刊:《意见》涉及影响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两个方面,在初次分配中,政府是否也将“调节贫富”?
杨宜勇:初次分配不能说是“调节贫富”,贫富是过往积累的结果,目前初次分配的重点是调节市场中各生产要素收入的比例,比如调节劳动力所得的比例。
中国新闻周刊:政府强调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意见》也提到加强对劳动者报酬的宏观管理,你认为有哪些方面?
杨宜勇:一是提高劳动者自身技能与素质,培养专业型的劳动者;二是增强劳动者的工资谈判能力,包括行业间的和企业内部,主要依靠工会的作用,聘请谈判专家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三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制度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不仅要坚持,还需进一步完善,建立与经济增长关联的合理的比例关系。我国劳动力多,劳动力参与度也高,这是工资低的一个原因。提高最低工资相应提高了家庭收入,家庭的劳动力参与度会降低,也就是说家庭中参与工作的人数也会减少。
中国新闻周刊:有经济学家认为,工资的上涨最终还是要依靠资本对劳动力的竞争,也就是投资增长超过劳动力增长,而中国一些行业的资本回报率已遭遇“天花板”,比如低端服务行业,《意见》是否也考虑到鼓励各类企业投资需求的增长?
杨宜勇:过去有一些行业资本收益率过高,可以通过企业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和适当提高劳动者报酬来降低资本收益率,但同时也要使其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才能维护投资方的积极性。针对劳动密集型行业,有一些临时的措施和政策,比如在保证不裁员的前提下,由政府提供30%的基本工资补助。
中国新闻周刊:有学者认为资本回报率高的大都是垄断行业,即社会资本更愿意流入的行业,比如高端服务行业,《意见》中提及反垄断的分配调控政策,切入点在哪里?
杨宜勇:主要措施应当是加大行业准入,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充分竞争。在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刚进入的民营企业,可以采取抱团发展的方式。长期看,中小银行的准入也会逐步放开。
中国新闻周刊:一些垄断企业依靠开发国土矿产等资源获利,国民如何参与分配?
杨宜勇:一些资源开发行业,比如石油电力,国民参与再分配——由政府通过对资源重新定价、征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进行调节,也防止一些企业挣大钱后,把环境和地质治理的烂摊子留给政府。
中国新闻周刊:相比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繁荣十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民收入增速缓慢,有学者认为差距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财产性收入不足,特别是低收入的农民群体。《意见》中提到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是否在土地问题上能有所突破?
杨宜勇:农民土地问题还是按照中央的文件,改革方案应该不会再有突破。一些农民“卖地”,就等于丧失了生产资料,以后的生存也将受到一定威胁。一方面政府征地应当考虑提供更为合理的征地补偿金,另一方面要提高土地流转中农民的谈判能力。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应当帮助他们进行专业化生产,指导农业产品深加工等。此外要完善城乡统筹,完善基础公共服务,对教育、医疗加大投入,减少低收入群体的支出。
中国新闻周刊:《意见》提到加大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力度,具体是否包括利用税收政策影响初次分配,比如个税、企业增值税等税种的调整?
杨宜勇:税收政策上,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应当加强征管。我认为《意见》对目前的个税起征点、税率等不会有太大影响。以后的问题,还需要税务局拿一个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收方案,报国务院讨论。一个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依靠一个文件可能并不够,还需要各方面改革的配套,需要在持之以恒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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