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扩大内需带来建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激增,一面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存在报批周期长、报批材料复杂等问题。日前,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此举标志着,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为什么要改进现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遵循了什么样的原则,在哪些环节取得了重要突破,对土地管理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就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快速审批通道
问:据我所知,这项工作从2007年起就开始酝酿,在当前扩大内需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背景下正式出台文件,是巧合还是必然?
答:应该说是改进用地审批工作的大势所趋,是我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大成果,也是我们主动应对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
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时间长、报批程序和材料复杂等。实际运作中,有的项目一等就是几个月、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地方等不起。特别是一些有工期限制的项目,建设单位急于开工。未批先用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大量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现行土地审批制度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加以改进。
2007年,部调整了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后,我们就抓紧研究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2008年初,按照部长办公会议要求,我们着手起草《通知》。在《通知》起草过程中,部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次征求有关司局意见并征求省厅意见。这项工作被列为我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重要成果。在试点活动中,我们就《通知》有关内容作进一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去年11月,根据新发布的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部关于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部署,对《通知》有关内容再作修改完善。2009年1月,再次提交部长办公会审议。
从这个过程中可以看出,我们对这项工作投入了大量精力,也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取得了共识。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尚未见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扩大内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徐绍史部长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上明确提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其中一条措施就是快审批,建立土地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从这个角度看,我们适时改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适应了形势的需要,应该说是及时而有力的。
问:您能否介绍一下,在缩短周期、简化报件、提高效率等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这次改进审查报批工作,立足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
具体措施,其一是早介入。为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我们要求在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后的初步设计阶段,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要提前介入,主动了解项目涉及用地情况,提前做好有关用地服务工作。按规定,省级或部对项目用地进行实地论证的,可以提前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这样可以缩短用地审查报批周期。
其二是优化程序。我们借鉴部分省份的做法,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就征地位置、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拟订征收土地方案,按照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与每家每户具体财产确认、补偿兑现及社保安排,都放在征地批后实施阶段进行。
其三是分段呈报。过去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往往因为涉及多个市、县,各地在组织用地报件时互相牵制,省级要等到市、县用地报件组织完备后才能报批用地,有的项目要等待很长时间。针对这种情况,《通知》明确,先行完成用地组件报批工作的,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分段呈报国务院批准用地。当然,这些用地都是需要呈报国务院审批的,不存在“用地分拆、规避审批”的问题。
其四是简化材料。在优化审查报批程序的基础上,大幅度简化报部审查材料,由现行的35件减少到10件,减少约70%。
这样一来,总体审查时间会大大缩短。我们明确承诺,对符合要求的申报用地,部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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