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2月27日公布的《我国快递市场主体的准入、运营与退出规范研究》报告显示,由于我国加入WTO后快递市场缺乏正当的保护准备,致使外资快递公司利用法律空白大肆抢占市场,并且在国内部分地区享受超国民待遇,挤压了国内快递公司的生存空间。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快递市场改革是一个难点,但改革应该要解决市场主体的不平等竞争问题,给包括外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开放准备不足
《我国快递市场主体的准入、运营与退出规范研究》课题组组长、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蒋建业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我国快递市场在对外开放上准备不足,加入WTO后,也缺乏正当的保护手段,导致目前形成了被外资企业逼着走、牵着走,被民营企业推着走,国有企业跟着走的现象。”
蒋建业预计,我国整个快递市场总规模明年将达到1090亿元,2020年将达到10151亿元;其中国内快递市场总规模明年达550亿元,2020年达到5122亿元。
国内最大的民营快递公司顺丰集团副总裁黄伟就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大倒苦水:“我们公司想征用一块地,可地方政府就是不批,而UPS(联合包裹)一去就弄好了,还享受了很多优惠。现在好多地方政府都把UPS、DHL(中外运敦豪)这些外资公司当宝贝,在土地、车辆管理等方面处处给予优惠,可我们民营公司却完全享受不到。”
在民营企业之外,国有企业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也是颇有意见。中外运一位人士就称,“民营企业在夹缝中求生存,这个是事实,可以到处叫委屈,但是国有企业比他们也好不到哪去,在征地等方面仍然被外资企业抢在前头。”
报告指出,20个WTO成员在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对速递行业的承诺水平显示,平均市场开放程度是28,法规的透明度是44,而我国的市场开放程度是47,法规的透明度高达82。报告称,无论是在速递市场的开放,还是在法规的透明度方面,我国超过了日本、韩国、印度等亚洲邻国,也超过了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一些欧盟成员国,只是比近乎全开放的加拿大、新加坡、智利略低,这反映出我国的快递市场开放有些过度。
此外,在我国WTO过渡期之后,外资可成立独资企业,外资纷纷与合作伙伴分道扬镳。UPS2005年宣布与中外运分手,出资1亿美元收购合资公司在华业务;联邦快递在2006年出资4亿美元现金收购其合作伙伴大田集团在全国的快递业务,成为独资公司。
此外,对于一些大型民企快递公司,外资企业也展开了收购。有业内人士就透露,近年来有多家外资公司试图收购顺丰,但遭到顺丰高管的拒绝。
坚持有序有度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则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整个邮政改革的目标是全行业能给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非竞争性的公共普遍服务要保证质量,竞争性的业务则通过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来满足市场需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佐军也指出,快递行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滞后、体制改革滞后、国家战略滞后,“现有的《邮政法》是1986年颁布的,当时国内还没有快递这个业务,不可能就此作出规定,而如今由于各方对于邮政专营的标准争议很大,致使新的邮政法迟迟无法出台。”李佐军认为,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包括国内企业的利益,快递市场的开放应该坚持有序有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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