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进行时
医疗保障:“全民医保”
“今世之医,每于富者用心,贫者忽略,殆非仁术也。医乃生死所寄,责任非轻,岂可因其贫富而我为厚簿哉?”明代临床医家龚廷贤在其医学专著《济世全书》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一度实行全民医疗服务模式,政府财政压力重,卫生部门提供的服务效率较低。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医疗体制改革,1998年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但城镇非从业居民一直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制度安排。
今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在79个城市试点,2010年覆盖全国。试点地区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保通过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帮助城镇非从业人员解决大病医疗费用问题。基本医保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
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到“十一五”末期,覆盖我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将基本形成。2.4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获得制度安排,这标志着新的“全民医保”时代即将来临。
住房保障:“政府房”
1998年,中国正式启动了以“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为核心的住房制度改革,如今已整十年。
在这十年中,围绕着“房产”这个轴心,汉语词库得到了不断扩充:“炒房团”、“捂盘惜售”、“房奴”、“不买房运动”、“个人集资建房”……每个新名词的出现,都会引起一阵不小的骚动。
房子,转眼间几乎已成为中国城市居民心中的头等大事,人人都在追求安居,但事实却表明,过度市场化的住房体系并不能满足每个人的这个梦想。
当不断上涨的房价袭来,政府也做出了努力。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出台“国八条”,强调“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国八条”以及随后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构成了近年来的楼市第一轮宏观调控。
但房价并未应声而落。
去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包括住房供应结构、税收、信贷、土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方面。这被业内称为楼市第二轮调控。
但在连续经历了两轮调控之后,全国房价进入了新一轮上行通道。调控僵持在新的“十字街头”。
历史必将记住2007年的8月。这个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增幅已达7.5%;这个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文,下称“24号文”)出炉,明确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个月,国务院主持召开全国住宅工作会议,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并且,新中国第一个住房保障司呼之欲出。
“24号文”首次明确了廉租房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指标、要求和计划,还将农民工和棚户区居民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逐步改善居住条件之列。
8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4号文”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所反映出的内涵被舆论称为“房改新政”。中国的“保障性住房”或“保障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
中国房改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或已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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