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大力启动消费市场是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存在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乱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抑制了居民在用电、买房、购车和通信等方面的消费,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在刚刚召开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透露,为了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发挥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今年国家将出台八项价格、收费检查,大力整顿价格秩序,清理各种乱收费,为启动城乡消费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一)开展全国电力行业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违反规定,越权征收各种基金、附加费,提高或变相提高电价的问题,以及农村"权力电"、"关系电"、"人情电"、以电养人的现象。
(二)开展全国公安部门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证照和交警乱收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开展旅游行业价格检查。重点查处旅游市场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四)开展住房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建设部门、土地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单位在征地、拆迁、建设、出售、物业管理等各个环节收费过多、过滥、过高问题。
(五)开展小轿车价外收费检查。重点查处小轿车购买、入户和使用过程中各种搭车收费,坚决取消地方政府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
(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查处一些地方和学校对扩招学生采取高收费,变相收取各种"赞助费",搞"双轨制",对高校毕业生收取跨地区费、跨行业费,以及其他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
(七)开展涉农收费、粮食价格、烤烟价格检查。重点查处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医疗、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建房用地等乱收费。在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继续抓好粮食价格检查。在烟叶主产省区开展烤烟收购价格检查。
(八)开展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复查。重点核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历次公布取消、合并和降低标准的各种收费项目、基金、附加(费),是否真正得到严格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落到实处。
为了贯彻这些消费治乱减负的措施,国家计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价格举报机构,健全举报网络,及时受理群众对低价倾销、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严格按《价格法》及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价格监督,促使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建立和完善行业价格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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