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近日,记者从文化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充分发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调动企业开拓海外音像市场的积极性,文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奖励暂行办法》,将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目前,2006年度奖励资金的申报已经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据了解,此次的奖励资金由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门用于奖励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出口奖励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奖励额度也由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根据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出口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确定。据悉,出口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设立优秀出口企业奖、优秀出口节目奖、个人突出贡献奖3个奖项。所有奖项申报者均需向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详情可查询中国文化市场网。
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文化部于2005年共同设立,旨在对出口国产音像制品实行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