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
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立案侦查失职渎职、侵犯人权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5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129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
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修订举报工作规定,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强化举报人权益保护,完善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机制,不断增强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上级检察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26件。
严格规范侦查活动,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完善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对立案与不立案、逮捕与不逮捕、起诉与不起诉严格把关。去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8%。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惩防并举要求,全面部署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明确新形势下预防工作职能定位、基本要求和预防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同步介入等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关口前移,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推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5149件。
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418万余人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查询范围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的行贿犯罪,向工程招标单位等提供查询48238次。
五、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466件,比上年减少3.6%;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742件,同比减少0.5%。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21232人、追加起诉18954人,同比分别增加2.6%和13.6%。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3235人、不起诉33048人,同比分别增加14.3%和10.6%。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664件次,同比增加16.4%。
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监督水平。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6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35件次,分别比上年增加22%和34.7%。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1556件、再审检察建议6714件,同比分别增加0.9%和28.6%。
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认真解决安全措施、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比上年增加98.1%。注重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同比增加86.2%。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同比增加91%。
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纯洁司法队伍,维护司法廉洁和公正。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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