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专家:世行观点可能不太全面
世界银行的专家们可能没有想到,他们的“中国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家庭受益”的观点,在中国国内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 世行对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论述,只是11月15日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的一部分。
世行的这一结论被人总结为“劫贫济富论”,正遭到公积金监管机构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驳斥。
世行专家日前告诉本报记者,如果全面地看待世行报告的分析和建议,应该不会得出住房公积金“劫贫济富”的结论。劫贫济富的提法富有感情色彩,不利于对问题本身的讨论。
公积金“劫贫济富”?
世行报告说,中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他们只是城镇人口的一小部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专家刘军民此前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个人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来确定其贷款额度,这就必然导致收入高、缴存高的成员所获得的公积金贷款也就多,而低收入者所得到的贷款资助低,有的甚至无法逾越购房首付门槛。
但世行报告发布将近两周以后,有关部门表示,单纯说住房公积金是少数高收入者的福利是不客观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房价高、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子是由很多的因素造成的,并不是单一的公积金的问题。现在正是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作用的时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在北京,住房公积金已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劫贫济富”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有媒体报道,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6月,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62.04%,有的省份还不足40%。与覆盖率低相联系的是,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截至2006年6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率仅为45.83%,低的省份只有12%,个别公积金中心和分中心甚至没有发放过个人贷款。但据了解,经济发达、房地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市,公积金使用率最高的已超过90%,如北京市到2004年年底使用率达到96%。
世行专家日前向本报记者解释了“公积金贷款主要使较高收入家庭受益”结论是怎么得出的。
他说,住房公积金是与就业挂钩的,因此成员必须是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这样,那些没有固定工作或者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人群,就不包含在住房公积金的覆盖之内。现实情况是,即使是正式职工,如果职工所在的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他们也不会完全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待遇,因为这样的企业无力支付配套资金。此外,低工资的成员,可能经过很多年也无法积累到足够的金额支付购房款的首付,也没有资格从住房公积金得到贷款。所有这些事实都明白无误地表明,真正能够从住房公积金得到实惠的,只能是一少部分城市居民,而这些居民的相对收入水平,高于那些无法得到实惠的人群。
“虽然事实表明住房公积金的受益者主要是较高收入阶层,但是我们并不认为这是有关政府部门的主观愿望。”世行专家说,历史地看问题,住房公积金的产生,为参与人群提供了一个条件,使他们在参与强制储蓄的同时,还可能获得房屋贷款。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发挥了补充市场空缺的作用,也为住房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
“世行的结论也没错,但他们只静态地看到了2005年公积金贷款现状。”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研究专家、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员丛诚告诉记者,如果动态地看,人们会发现,在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也不全是高收入家庭,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也进来了。
住房公积金地区间不平衡
丛诚介绍,1991年5月,上海市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率先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从刚刚推出公积金贷款到贷款余额达到100亿元,上海总共用了7年时间;贷款余额达到第二个100亿元,上海用了两年时间;这以后上海公积金贷款余额每年均超过了100亿元。
丛诚发现,上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一样,最先贷款的往往是少数收入最高的家庭,然后是从高收入家庭逐渐过渡到中等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
他说,中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们经济承受能力不一样,对贷款消费理念接受程度也不一样,所以公积金贷款者也必然要经历一个从高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逐渐过渡的过程。
“中西部地区可能有很多家庭刚刚解决温饱问题,现在还没有能力贷款买房。”丛诚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能够获得公积金贷款,也拿不出买房的首付。
“但世行报告也提示我们,应及时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灵活适度地决定投放重点,不能搞全国一刀切。”丛诚说。
某沿海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份报告建议,在目前房价偏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融资购房力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对公积金制度进行创新,尽可能多地保障缴存者直面市价产权商品房的购房能力。建议包括提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贷款年限上限、降低借款申请条件简化贷款手续等。 郭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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