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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供应调控 每宗地开发时间不得超三年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0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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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确保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土地供应。其中要求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通知精神,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今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时,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需求单独作出说明。

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每宗地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确保供应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来源: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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