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
互联网在中国新闻信息传播领域得到充分应用。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新闻信息,同时依法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途径。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人们就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新闻信息。中国的通讯社、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利用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开展网络新闻传播,满足人们的新闻信息需求,已形成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广播网等一批综合新闻信息服务网站,不仅扩大了权威新闻信息传播的广度,而且为传统媒体自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一批著名的商业网站也成为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据统计,80%以上的网民主要依靠互联网获取新闻信息。网络媒体的发展不仅提高了新闻传播的时效性、有效性,而且在报道重要新闻事件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充分满足了人们的信息需求。网络媒体直播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已成为惯例。
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网上交流活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大特点,论坛帖文、博客文章数量之巨大,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想象的。中国的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据抽样统计,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互联网新应用新服务为人们表达意见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博客、微博客、视频分享、社交网站等新兴网络服务在中国发展迅速,为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网民踊跃参与网上信息传播、参与网上内容创造,大大丰富了互联网上信息内容。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中国政府积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对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都公布了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以便于公众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为便于公众举报贪污腐败等问题,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等开通后,为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抽样调查,超过60%的网民对政府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予以积极评价,认为这是中国社会民主与进步的体现。
高度重视互联网上反映的社情民意。互联网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了直接沟通的桥梁。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成为中国政府执政为民、改进工作的新渠道,互联网上的公众言论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讨论国家大事,回答网民的问题。各级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普遍做法。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都通过互联网征求公众意见。近三年来,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互联网为人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和直接渠道,为政府了解人民意愿,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互联网上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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