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急需法制保障
“总的来说,杭州车改迈出了突破性一步,不仅能减轻财政负担,也有利于淡化‘官念’。”杨建华首先对车改表示肯定。
就目前而言,至少是能够探清公车行政支出的底了。浙江省委党校张教授认为,一辆公车的开销究竟有多少难以掌握的原因是维修费、过路费是无底洞。即使局长级2600元,一个局也只有一个,整个局的财政支出是清晰可见的。
三墩镇党委副书记倪炜告诉记者,三墩镇2002年累计为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20.6万元,与2001年机关车辆交通费的支出相比,节约资金50万元,财政支出同比下降70%。
“办公事要自掏腰包。公务员会不会因此对于可去可不去的工作,选择不去,导致电话办公、行政效率下降的现象。”杭州市财政局一位老干部对记者表示他的担心,更重要的是现在领导真愿意打车、骑免费单车去企业、下属单位办公吗?如果企业、下属单位派专车来去接送,不但增加企业、下属单位的负担,而且车贴的作用如何发挥?
几乎在车改的同时,杭州市纪委便制定下发了有关纪律,规定车改人员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其他部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自身职权范围的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无偿借用交通工具、司机和报销私车开支、雇佣司机的费用及交通费用;不准收受索要下属或其他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油票或油料、压价维修私车;不准将公务用车补贴用于与公车出行无关的消费,不得将车贴转借他人使用……
“如果缺乏相应的监督措施,纪律就会沦为花架子。”杨建华认为,车改刚刚施行,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能让相应的监督措施落地。首先车改前后的财政账目应该公开,车改前,财政支出是多少,车改后,又能节约多少经费,都应该向社会公开,发现问题,一查到底,“防止车改成为干部的变相福利。”
他认为,可以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的办法,请出利益相关人和公众一起讨论确定改革方案,毕竟地方财政的使用,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夏立安教授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车改实质上是剥离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除公众参与外,更需要刚性制度的推动,“公车私用,一万个‘严禁’不如一个‘入刑’。”
因此他呼吁加快公务用车立法进程,“要明确最低限度保留公务用车的范围、使用规范、公车腐败的处罚措施等;同时保障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的知情权、监督权。”只有走法制化路线,才是公车改革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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