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长和国土局长是“天上人间”的大股东
纪检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利综合楼在开工一半时,陈华梁称因资金不足被迫改变用途,吸收社会资金。于是,有人开始入股投资。但在“天上人间”开业后,陈华梁借其权势,强行收购部分大股东的股份,并最终成了“天上人间”最大的股东。“‘天上人间’总股是1580万元,陈华梁就占了780万元的股份,承包人才占400万元股份。”
2007年4月,拥有200万元股份的一名股东被逼退出,陈想再次收购,但他手头的资金已用完。这时,他开始打起了民政局优抚资金的主意。
“陈华梁以福利综合楼需要建一个会议室为名,从下属单位挪用200万元优抚资金,在‘天上人间’入股,挂在承包人名下。”纪检委专案组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陈华梁在民政局拥有绝对的权威,说一不二。在陈华梁担任局长的8年间,他目空一切、独断专行,对下属以至班子同僚稍有不满,开口即骂,单位的干部“几乎没有没让他骂过的”。对于局内大小事务,无论是人事还是经济,或项目工程,则更是独断专行,为所欲为。各分管副局长都是有名无实,有的索性长期请病假,这样,忻州市民政局成了陈华梁的“一言堂”。
由于畏惧陈华梁,明知违规,负责专项资金的工作人员还是把钱给了陈华梁。一次得手,陈华梁的胆子越来越大,先后挪用救灾、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1323万元。他的780万元股份为他带来高达390万元的分红,而200万元优抚资金又为其获利40万元。
而为陈华梁建“天上人间”铺绿灯的国土资源局局长郝兴仁自然也少不了好处。现查明,郝兴仁在“天上人间”大饭店入股100万元,获40万元分红。
纪检机关还查明,陈华梁在安置复转军人过程中,收受贿赂37.3万元;挪用退伍军人安置转移金103万元,用于民政招待费用和下属单位经费支出;挥霍浪费公款297万元;非法转移法院判决给民政局的电梯赔偿款51.8635万元到“天上人间”大饭店账上,形成账外资产、小金库,并批准从中支付饭费、通讯费等不合理开支。
经查证,陈华梁现有房产5处(海南一处、北京两处、忻州两处),车辆一部,存款28.59万元,购买保险34.53万元,共计1000多万元,本人对大部分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知情者透露,就在被“双规”前几天,陈华梁准备将其妻子提拔为民政局下属干休所的所长。而此前,他曾将美容院和洗脚屋的两名女老板调入民政局下属的福利院和医院,其中一名还担任副院长,民间称之为“让小姐吃上了财政饭”。但也有人称,这两名女士并非“小姐”,是其朋友的妻子,都曾有工作,分别开着美容院和洗脚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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