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三项制度在今年年底前如期出台,中国社保制度将覆盖13亿人群。
24日“中欧社保”论坛上,何平对此进行了描绘:
社保总体覆盖全体公民,具体险种包括五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首先,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应覆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无雇主的灵活就业人员(3-5年内实现省级统筹,长期目标是全国统筹)。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应覆盖全体农村居民,中期目标是市(地)级统筹。
其次,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另外,失业保险应覆盖全部雇员(公务员除外)并实行市(地)级统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应覆盖企业、机关、事业等全部雇员,并实行市(地)级统筹。
管理能力面临挑战
如果中国政府在2020年成功实现社保的“全覆盖”,那么新的挑战随之而来——如何运营和监管这笔全国民众安身立命的“保命钱”?
这也是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已经开始考虑的问题。9月24日,胡晓义在论坛上表示:“要适应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研究制订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基金投资运营的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为了证明全覆盖时代社保资金运营监管的压力,中国社科院拉美所所长、社保专家郑秉文预测了2020年可能发生的局面:
如果届时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8%,当年缴费收入为2.7万亿元,支出2万亿元,历年资金滚存结余为8.8万亿元;如果个人费率8%,单位费率12%,当年收入3.2万亿元,历年滚存余额为11.2万亿元;如果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6%,历年滚存余额将高达13.8万亿元。即使以最保守的第一种情况计算,到2030年,资金滚存结余为33万亿元,2040年达到86万亿元,到2070年,有望高达413万亿元。
“关于社保基金的管理,现在连个法规都没有,这是社保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何平说。
他所称的社保法即《社会保险法》,该法出台之后将是我国社保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胡晓义表示,目前全国各项社会保险有1万多亿元的结余,但是投资渠道狭窄,管理的规范也有待加强。
监管机制的不完备,最直接的体现莫过于社保部门参与社保资金管理者的规模。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人保部参与社保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才10个人左右,并且其中负责企业年金监管的基金监督司才2-3个工作人员。
在郑秉文看来,不管中国的社保管理体制如何设置,都必须符合若干标准,其中之一是根据“监管负荷”的国际惯例与标准来配备人员和编制。所谓“负荷监管”,是指监管机构官员人均与参保人数或资产数量之比。
根据郑秉文的计算,我国的监管负荷为每个官员人均管理625亿人民币即62亿欧元资产;按参保人数计算,我国是每个监管官员平均管理上千万参保人员。“我们的负荷监管相当于别人的上百倍乃至上千倍,显示我们社保部门负荷过重。”
国外的监管都远远低于我国,例如具有可比性的墨西哥“国家退休金储蓄监管委员会”170人,人均资产管理比例是3.2亿美元(2005年资产规模551亿美元);按参保人数计算,具有可比性的阿根廷“退休和养老金管理总局”是183人,全国参保人数930万,人均管理5.1万人。
再以企业年金为例。我国人保部基金监督司负责企业年金监管的只有一个处室,工作人员为3个人左右,负责900亿元资金的监管和700万参保人员,“同时还要负责企业年金的全部政策法规的起草、金融提供商资格的考核审批等工作,对中央一级的监管来说,如此超负荷监管,堪称世界之最。”郑秉文表示。
而在国外,企业年金的监管负荷通常不会超过人均10亿欧元。美国企业年金的管理部门多达800多人。
郑秉文表示:“企业年金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是偶然的。”
目前国际发展趋势是,监管机构越来越大,监管负荷越来越小。因此,郑秉文判断,根据我国2020年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的发展规模,社保基金的监管官员应保持在200人以上,而企业年金的监管官员至少要达到230人。(本报记者王露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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