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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环境空气状况
苏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量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为73。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的天数比例达到89.62%,比上年提高0.30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
苏州市所辖五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基本保持稳定。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3~0.03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5~0.050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范围为0.072~0.095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苏州市区降水pH范围在3.92~7.20之间,pH年均值4.62,酸雨发生频率为69.1%,酸雨发生频率比上年减少10.5个百分点。
五市(县)城区降水pH年均值分别在5.00(张家港市)和5.86(吴江市)之间,除常熟、昆山、吴江市外,张家港、太仓两市(县)小于酸雨临界值5.6;单次降水pH最小值为3.50,出现在张家港市。各地年酸雨发生频率范围为16.7%(吴江市)~40.0%(张家港市)之间。按酸雨发生频率由重到轻依次为: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和吴江市。与上年相比,除太仓市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上升外,其余市(县)均有所下降。
苏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2.85吨/平方千米•月,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声环境状况
全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稳定,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与上年相比有所减轻。各地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等级基本为良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总体质量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相应类别要求。
城市功能区噪声
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县)城区功能区噪声1、2、3、4类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相应类别要求。
苏州市区功能区2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3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有所下降;1、4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和3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值变化趋势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