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金钥匙”。把解放思想体现到改革创新中去,用市场的办法、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中央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收入分配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整合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调整重组,提高国有资本和产业集中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继续推进省直党政机关与下辖的经营性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新一轮脱钩改制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扩大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强力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围绕教育优先发展目标和要求,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落实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成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和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向优势文化企业汇集,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重塑文化市场主体。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放手发展民营经济,激活微观主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造重组,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国家没有明文禁止的一切领域,并做到一视同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各类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与我省民营企业开展合作。创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湖北建成民营经济发展资源集聚、发展环境优越的创业基地。强化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观念,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增加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投放,加强创业孵化器和农民工创业园建设,抓好回归工程和返乡农民创业服务工作,促进“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实施开放先导战略,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举、扩大出口总量与优化出口结构并重、引进资金技术与引进人才并行、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全面做好开放工作。组织开展境内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突出推进产业、工业园区的对接招商,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完善稳定外需政策,按照“拓市场、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积极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加快重点出口区域和出口产业带建设,形成出口产业集群。重视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发挥好湖北企业(美国)营销中心的作用。大力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重视发展服务贸易,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特别是软件外包。高标准组织好上海“世博会”参展和各项重点经贸活动。加速推进武汉综合保税区建设,打造口岸立体运输体系,改善物流、交通和口岸大通关条件,加快铁海、江海、陆空联运配套设施建设,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发挥外事侨务工作在对外开放中的作用。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以构建“生态湖北”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
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决不能因为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而放松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大重点排污企业减排力度,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改进。继续实施十大节能工程,积极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能源、原材料等重点行业节能,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加大环保专项治理力度,实施“蓝天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继续抓好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基地,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加快培育低碳产业,壮大低碳装备制造业,推动低碳技术及产品产业化。编制低碳经济试点方案,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全国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实施《湖北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加快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以两库(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两江(长江、汉江)、三湖(大东湖水网、梁子湖、四湖流域)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生态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加强湿地保护和重点区域的生态治理与修复,实现湖泊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抓好天然林、重要生态公益林保护和长江防护林建设以及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经营和低产林改造,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碳汇。
逐步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积极探索转移支付、对口支援、专项补贴、生态移民、异地开发等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逐步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生态补偿。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反映资源稀缺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快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逐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与监测体系建设,制定完善防洪、抗震、防治地质灾害、应对极端气候变化等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
(七)坚持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千方百计扩大和稳定就业。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就业为重点,统筹做好就业工作。发挥援企稳岗政策的作用,稳定就业岗位。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5万名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20万人就业。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特别岗位培训,集中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吸引大学生到社区基层从事公共服务,对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抓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认真组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工作。认真抓好医疗保险工作,降低起付线,提高年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报销比例,改进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提高参保者受益水平。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扩大贫困地区低保覆盖面。继续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监管。完善特困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涨幅的联动机制,确保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启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试验区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制定实施2010年-2020年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改善农村和贫困地区办学条件,解决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继续加强职业教育,整合教育资源,改进教学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教育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以实施“百人计划”、“双百计划”和完善“首席技师”制度为抓手,鼓励高技能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抓好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强化血吸虫病防治,全面落实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防治策略。大力推进以机代牛、血防改厕、洲滩禁牧等措施。继续抓好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及各类职业病的防治。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建设以省图书馆新馆为重点的一批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繁荣艺术创作,抓好文艺精品生产,加大地方戏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力度,发展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做好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筹备工作。继续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积极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大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办好第13届省运会和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提升人口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和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系统,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试点。深入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综合整治。切实推进武汉城市圈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和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重点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维稳体制机制。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和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夯实稳定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信访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加大积案化解和依法处置工作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湖北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和恐怖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积极支持国防现代化建设。积极支持驻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抓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广泛开展国防教育。认真落实军人及军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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