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农村改革发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推进农村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鼓励家庭经营增加生产要素投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建立完善集体组织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对农民的引导服务机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完善多元化的征地补偿制度,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村镇银行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城镇户口迁移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到城镇落户。开展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促进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健全种粮农民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制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引导农民开展生态、休闲、观光等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活动。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力度,提高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能力。引导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就业岗位尽量多使用农民工,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发展园艺产业、冬季农业和南亚热带农业等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加强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性服务。加快实施信息兴农工程,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标识管理和可追溯制度。启动实施禽流感等重大疫病清除计划。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积极发展会展农业。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下转A03版
加强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代标准农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饮水安全、小流域综合治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改造任务,实现镇到建制村公路路面硬化。加快完善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发展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加大产业化扶贫、智力扶贫力度,扶持水库移民安置区、革命老区和边远地区建设。
五、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力保出口增长。着力扩大重点市、重点外贸企业、大宗商品和对重点市场的出口。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积极引导扶持轻纺、家电等传统优势行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提高品牌带动出口能力和出口产品附加值。深度开发美欧日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东南亚、非洲、南美、中东、俄罗斯等市场。优化出口主体结构,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有相当出口规模的大型民营出口企业。继续推进“大通关”建设。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和摩擦。
积极扩大进口。加强服务引导,扩大资源能源、重要原材料、工业品和农产品进口。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节能环保设备等进口,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研究建立我省重要进口物资的战略储备,适时扩大战略储备规模。
扎实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上游拓展、向下游延伸,带动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增资扩产、扩大国内采购和深加工结转业务,建立国内市场营销网络和流通体系,创立自主品牌,促进产品内销。加快推进来料加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型。扎实开展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与香港合作推进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加强联网监管,引导加工贸易企业逐步向园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聚。
着力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和投资促进机制,引导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主动承接国际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及国内大型知名企业到我省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加强重点园区和行业龙头企业招商,促进东西北地区扩大吸收外资。建立重点企业联系跟踪机制和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省市协调机制,稳定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并鼓励其增资扩产。
加快“走出去”步伐。健全“走出去”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和开展跨国经营。鼓励家电、纺织、轻工、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推动与东南亚、非洲、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开展能源资源开发合作。有序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购并经济实体和战略资源。办好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等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积极参与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提高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水平,带动我省设备和技术出口。
六、加大支持引导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省财政安排22亿元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扩大出口和设立再担保机构。通过调整全省各项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和扶持方式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积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推进银企合作,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形成覆盖广泛的中小企业担保网络。支持中小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发行债券等进行直接融资。
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优先支持符合产业、环保政策且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中小企业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开发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围绕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协作配套,建立稳定的产供销和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鼓励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扶持一批带动力强的服务型中小企业项目,实施现代服务业项目示范工程。
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加快制定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加强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开辟创业绿色通道。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鼓励引导各类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实施“强企工程”和“企业家培养工程”。加强中小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第六届中博会。
七、实施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促进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
加快珠三角地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制定《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落实完善先行先试领域的综合配套政策。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率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三角各类园区建设上档次、上水平。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优化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珠三角地区在改革攻坚中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与港澳共同建设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努力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辐射带动环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
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制定实施广东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各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有效运用省财政扶持资金,突出建设好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完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鼓励珠三角企业加快向东西北地区转移。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突出主导产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壮大产业规模。切实做好产业转移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把产业转移园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本省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加快东西北地区发展步伐。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创新扶持机制。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支持东西北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能源、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项目和基地。办好第二届粤东侨博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专业镇发展,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群。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推进山区资源开发利用。加强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深入推进粤港澳台合作。全面落实CEPA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联合港澳承接全球服务业转移和服务外包业务。推进粤港澳三地金融机构、市场和业务双向开放以及金融管理合作,推动构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借鉴港澳先进经验,加快我省营商环境和规则与国际接轨。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深港东部通道、深港机场轨道联络线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或前期工作。启动珠海横琴新区建设,加快推进深港河套等地区开发。加强口岸建设,深化通关模式改革。与港澳共同推进建设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高速公路、铁路等出省通道建设。以两岸直接“三通”为契机,深入推进粤台经贸、旅游、农业等交流合作,支持粤东北地区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以规划建设对口援建项目为抓手,加快交通、农田水利、教育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灾区民生。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加强与灾区经贸、旅游、劳务合作,积极运用市场手段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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