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改善民生是保增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改善民生上的最大效益,实施民生规划,加大民生投入,努力办成一批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实事。
优先发展教育。继续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扎实推进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大力实施校长、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鼓励城镇优秀教师下乡支教。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试点,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师岗位绩效津贴在上年人均每月300元的基础上增加150元。加快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确保校舍安全。继续推进教育扶贫移民工程,确保10所思源实验学校今年秋季全部投入使用。新增中等职业教育学位6900个,建成3个专业性实训基地,扩大涉农专业免费学生招生规模。全面推进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
扩大社会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免费培训。扩大小额贷款的担保范围和额度,鼓励城乡劳动者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改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实施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5000个,保证每个零就业家庭、失地农民家庭和贫困户至少有1名适龄劳动力就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扩面征缴,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110元。探索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3元、农村提高16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人均每月提高20元。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力争减少贫困人口4万人。
下大力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城镇建设,加快垦区、林区、工矿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新建廉租房1.25万套、62.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4万套、433.6万平方米(含农垦),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完成民族地区民房改造800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1000户。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重点推进省人民医院和省中医院建设,支持海口、三亚、儋州和琼海建立区域性医疗中心。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乡镇卫生院连续三年每年定向培养200名医科大学生。全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解决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20元。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1.2万户。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
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启动省体育中心项目,推进省艺术中心及文化广场配套项目,加快环岛数字干线微波传输网建设,推进全省城区以下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继续实施乡镇宣传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鼓励文艺创作。开展文物普查,发展黎族苗族特色文化,积极组织“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施“质量兴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深入开展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睦。
继续关心支持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工作。支持中央驻琼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支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工作,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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