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积极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探索财政省直管县试点,逐步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预算制度和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简化政府投资审批程序,大力推行公示制、专家评议制和代建制管理。做大做强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积极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为区域性商业银行,大力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私募基金。继续推动银企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有效信贷投入。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债券融资,引导企业通过境外融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债权,改善金融生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展技术、人才、产权、土地等要素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折不扣落实有关改革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能源、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大力推进农村制度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农村宅基地制度和征地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努力化解乡村债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规范指导和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努力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国有农场税费和基层水管体制改革。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鼓励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造重组,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扶持自主创业、就业容量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大信贷和财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体系。实施全民创业计划,完善创业平台,鼓励全民创业,重点建设好30个创业示范基地,引导和支持一切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士依托创业基地、工业园区开展创业。健全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创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扶持发展中小企业的服务体系,搭建政策、法律、信息、信贷等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扶持具有良好潜质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延伸配套服务,抓好“小巨人”计划和“成长工程”企业改造提质,支持加强产业配套、自主品牌、新产品开发等项目建设。加大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更加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坚持长期、全面、互利的开放,形成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良性机制。重点抓好郴州、岳阳、益阳、永州4个重点承接地和一批重点承接县、试点县、承接园区建设,提高加工贸易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业务,争取将长沙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扩延为长株潭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群。加大引万商入湘力度,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湖南;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合作,力争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新型能源项目,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和产业板块总部。积极参与泛珠三角、中部六省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利用长三角、北部湾等国际化平台,融入世界市场。认真办好承接产业转移“港洽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中国杂交水稻技术援外与合作部长级论坛、2009年湘商大会、第五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等重大活动。优化投资环境,着力解决土地、融资等瓶颈制约,改善物流、交通和口岸大通关条件,加快铁海、江海、陆空联运和“五定班列”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进出口结构,扩大重大关键设备、先进技术、资源性产品、原材料产品进口,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强进出口特殊监管平台建设,争取郴州出口加工区叠加保税物流功能,长沙、岳阳获批国家出口加工区。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重点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有色冶金、文化传媒等优势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和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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