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3关键词助医
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享受同等、同质的门诊、住院、临时医疗救助制度,消除城乡医疗救助差别。
一般住院每年最高救助两万元
将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属城乡低保对象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分类实施门诊救助,对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后,剩余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住院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给予全额救助。
实施一般住院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后,剩余医疗费用按医院级别予以不同比例救助: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住院救助标准为20000元(含住院起付费)。
大病住院每年最高救助四万元
实施大病住院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中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和门诊特殊疾病的和实施器官移植术及抗排斥治疗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后,剩余医疗费用不分医院级别,均按最高救助比例70%救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住院救助标准从以前的10000元提高到了40000元。
实施临时医疗救助。对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一个自然年度内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中的孕产妇给予400元的一次性救助,用于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
亮点4关键词助困
解决以往救助政策“一刀切”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将低保边缘群众纳入专项救助
根据该《意见》,我市将把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纳入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范围,使这些收入虽高于低保标准但生活仍十分困难的群众能够得到有效而及时的救助。有关负责人认为,加大救助力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另外,除了要加强对低保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外,还应完善生产帮困。帮扶部门对定点帮扶贫困村中的低保对象,在产业上进行一对一的扶持。积极开展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为农村低保对象免费提供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优先推荐劳务输出。
对农村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加大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在发展种养殖业、家庭手工业等方面实施专项扶持,帮助其发展生产、创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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