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7月16日电 据湖北省民政厅通报,入汛以来,湖北省先后五次遭受较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四次暴雨过程分别发生在5月23日至24日、5月30日至6月1日、6月17日至24日、6月27日至7月4日,7月7日至7月14日。其中以6月17日至24日、6月27日至7月4日、7月7日至7月14日的暴雨洪涝灾害损失最为严重。
截止7月14日17时统计,入汛以来湖北省共有1272.78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68人、失踪25人(雷击死亡19人,建筑物倒塌和山体滑坡压死14人,洪水冲走死亡和失踪60人),伤病2915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40.22万人次;农作物受灾906.97千公顷,其中绝收159.3千公顷;因灾倒房4.17万间,损坏房屋15.3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8.19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9.65亿元。
灾情发生后,湖北省防指及时启动了防汛四级响应。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6月20日凌晨5时湖北省民政厅对荆门、宜昌、恩施等地灾情正式启动救灾应急四级响应,7月2日下午5时该厅再次针对荆门、随州、襄樊、孝感等地灾情启动救灾应急三级响应。各受灾市州、县市及乡镇领导在灾情发生后,紧急行动起来,组织抗灾救灾队伍奔赴救灾第一线,指导群众抗灾救灾。
湖北省民政厅要求,灾区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迅速组织救灾专班深入灾区一线,核查灾情,协助转移安置灾民,组织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全省采取腾公房、借私房、搭建临时帐篷等办法,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40.22万人次。省民政厅先后派出20多批次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紧急向灾区调拨救灾帐篷2150顶,调拨救灾衣被7100件床,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灾民的生命安全,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据统计,湖北省各地6月15日以来,已投入救灾资金5150万元(其中省级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1900万元,省本级救灾资金1255万元),发放救灾衣被2.58万件床,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目前已接收捐赠资金945万元。最近,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正在会商,拟向省政府请示后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2000万元。(记者 艾启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