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与政府责任
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此次三中全会上,农村金融可能会是仅次于土地问题的第二个重点,其出发点是农村每年高达5000亿-6000亿的资金外流。业内人士估计,全会将继续强调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扩大金融网点的覆盖面,但步伐有限。
在免除农业税后,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银监会启动了村镇银行、村级互助基金、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旨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郭书田预期,全会后金融改革会加大力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也将得到解决,上述三大组织也会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网点将由目前的30多个增加到100多个,但是撒到全国3万多个乡镇,仍然是杯水车薪,难以从根本上扭转农村资金严重外流局面。
至于农民工权益问题,之所以得到全会的关注,则缘于土地流转长期推行不力。
郭书田说,土地流转推不动,主要是没有解决加速流转的条件,这需要农村劳动力大量而稳定的转移,以及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彻底解决。“如果不解决,农民工有后顾之忧,土地肯定流转不起来。”
在尊重农民工权益问题上,全会可能从住房、社保、就医和子女就学四个方面加大力度,包括政治权益,如调整人大代表比例等,也会加大力度,而最终目标直指社保城乡均等化。
“这是十七大后提出的新命题,现在的差别主要的不是地域差别,而是城乡差别。”郭书田说,以养老为例,北京等大城市的养老标准每月200-300元,而农村地区一般只有50元。
“全会肯定将涉及农村社保和城市对接,这需要解决两个问题: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社保标准,且能随物价指数的变动而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郭说,这些都得依托财政在公共服务支出方面城乡比例的调整,“多年形成的城乡比例结构性失衡,要在短时期内弥补历史欠账,必然要求城乡公共服务的支出比例要倒过来。”
而据一位参与此次农村改革的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三中全会有望在农村公共品提供上定调政府责任,即在农村的农田水利、社保、教育等公共品提供上,政府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公共财政要以更大的力度向农村公共品领域倾斜。
近些年,尽管公共财政提供的公共品已经“照耀”农村,缓解了农村公共品提供严重不足的局面。但农村和城市在公共品享有方面仍面临着很大差距。
首先是农村基础设施供应不足。去年,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开发表关于中国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及发展的专题报告。报告显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不到0.6%,未及发展中国家平均1%以上的水平。报告同时指出,农村路网、电网、生活燃料等方面问题依然严重。
农村基础设施缺乏不仅使得城乡居民在享有公共设施上的差距继续加大,更重要的是阻碍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
“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产出弹性系数为0.64,即每增加1元的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农业总产值将增加0.64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张秀生称。
相比基础设施,近些年,医保、教育等领域的公共品覆盖农村的力度明显加大。但覆盖面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城乡在享有公共品上具有同等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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