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的手机生产厂商诺基亚公司近日一纸诉状将深圳天时达公司这家生产国产手机的民营企业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其3项手机外观专利权遭到侵犯。如今,“中国制造”在全球似乎已不再是个生僻词汇,不过这个名号在老外眼中除了引起对中国“世界工厂”地位的敬畏外,还有着不太美好的一层意味——对于中国产品缺乏自主创新的冷眼。
专家直言相告:曾几何时,“美国制造”、“日本制造”也曾靠“模仿秀”而流行世界,自主创新都要经历这样的成长过程。而中国在经历了自力更生、中外合作、购买技术、模拟技术这4个阶段后,距离“科技创新”这第5步还有多远?
国产手机的“难言之隐”
我国入世后,对于知识产权来说,应该是一个标志性的阶段,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始建立完善。在进入了一个国际商业“游戏规则”后,以往中国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后遗症开始显现,但中国企业在走出国门途中却撞上了国外企业早已设置好的重重知识产权壁垒。
对于这样的壁垒,深圳天时达公司感受良多。近日,诺基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诺基亚有限公司诉称,他们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了手机、手机前盖、手机背盖这3项外观设计专利,天时达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的A317手机却使用了诺基亚的外观设计专利。
天时达公司市场策划总监邓伟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坚定地认为,天时达并没有侵权,他们公司在产品推出上一直坚持自主研发、钻研创新的理念,所有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都是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在邓伟杭看来,诺基亚的行为,不过是洋品牌在中国市场想获取更大的利润,利用“专利大棒”,进一步挤压国产手机生存空间,打击国产品牌。
不过,面对世界手机巨头的诉讼,邓伟杭还是不禁道出了作为国产手机企业的无奈,“如今国内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时,不得不面对很多外国知名企业的专利壁垒。毕竟人家做了那么多年,在经验、技术上都处于领先。没办法……”
如此案例并非罕见。海关总署发布的2005年中国对外贸易情况显示,截至2005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5571起,案值7.3亿元人民币。特别是入世后,中国海关每年查获的侵权案件数量以30%左右的幅度增长。
外国企业对于中国企业的不断指责,如今已经升级为越来越多的诉讼,让以往凭借“模仿秀”起家的中国企业陷入“一脑门子官司”的窘境。最后,稍有财力的中国企业只能花大价钱买人家的专利技术,而本就不够实力跟大牌企业打拼的中国企业只得走向倒闭或被收购的末路。
“模仿-原创”是企业发展共性
从解放初期自力更生研发出“两弹一星”,到同苏联等发达国家的中外合作,再到改革开放后吸引外资,紧接着开始了中国企业模仿国外核心技术的阶段。北京市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究所常委副所长全国彤指出,从模仿学习到自主研发,是企业发展的共性。
“那么,在中国企业还没有足够的实力能完全自主研发的时候,我们应学会‘照猫画虎’。” 全国彤表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别人的专利技术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再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样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和低成本的条件下,绕开专利壁垒,掌握核心技术。全国彤同时提醒道,在国内外商业竞争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环境下,企业要格外重视和利用知识产权这一法律工具。
全国彤为记者举出一个具体实例——通用SPARK汽车与奇瑞QQ的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纠纷,就可以说明企业在合理利用知识产权研发自己的品牌。由于通用公司没有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SPARK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所以其外观设计是不受中国专利法保护的。因此,即使奇瑞真的模仿了其外观设计,也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问题,因为通用在中国不享有这项专利权。
如今,奇瑞汽车已经通过QQ这款车在中国市场上树立起了自己的品牌,虽然奇瑞在很多核心技术上不如国外汽车巨头,但他们合理利用专利技术开放出了自己的品牌,并且迅速抢占了市场。
知识产权不同于一般法律,它有着很强的多样性,大致为发明、实用、外形3大类型,而各种专利之间又有着一定的交叉。全国彤指出,正是因为这样的特点,后辈企业在寻求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时,“立体开发”是很好的计策。比如,日本同美国竞争打印机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后来居上的例子。
当时,美国企业掌握了打印机的许多核心技术,使得日本企业在打印机研发中遭遇专利壁垒,不过日本企业绕开这些技术专利,专攻打印机的外观和设计专利。当美国企业真正生产打印机的时候,却发现他们只能生产内部零件,打印机外观设计专利几乎被日本企业注册光了,最后不得不和日本企业共享专利。
“科技五道口”战略倡导自主创新
中国在走过自力更生、中外合作、购买技术3步后,如今正在经历“模拟技术”这第4个阶段的阵痛。即使“立体开发”这一对抗专利壁垒的良策,也无法帮助中国企业真正成功穿越如今国际贸易竞争的种种瓶颈。在知识产权的地位日益提升的大环境下,那4步都将被抛在中国走向世界贸易的历史里,中国企业必然要寻觅新的发展道路。
“中国企业如今已经走完了科技创新的前4步,我们要走出科技创新的第5条道路,才能突破如今面临的专利壁垒。”北京市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研究所常委副所长全国彤向记者提出“科技五道口”概念。
我国政府近来对于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就已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全部科技工作的首位,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大幅度提高国家竞争力。
在如今的技术高速发展、信息迅速流通的时代,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更应该是企业发展壮大的战略。国外知名企业不仅有花巨资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并且拥有自己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和相关的法律顾问。这不仅仅是几个会知识产权法的律师帮企业打官司,而是一群专业的知识产权专家,为企业制定整体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国内企业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把侵权仿冒当作发展经济,获取经济效益的一条“捷径”。这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相悖的,也将直接导致企业因侵权而遭受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损失。
对此,中国知识产权网主编赵国璧认为,为了国内企业能够可持续地良性发展,在研发过程中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就显得极为重要。通过收集与分析相关技术领域内企业的专利申请、授权等专利信息和科技、贸易、政策等宏观信息,由此制定本企业的相关对策,既防止了企业盲目重复性研发、浪费资源,又使国内企业免受诉讼之苦。
知识产权“弱国” 难适应专利规则
改革开放后,“盗版”一直是个流行词语。不过多年以来,这个词并未像其本意那样“贬”,反而“升值”成为了许多企业发家致富的法宝。在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的状况下,往往是一些企业创新成功了,别人不征得同意就拿去使用。侵权者往往受不到严厉的制裁,创新者的权益也得不到保护,长此以往就会形成“逆向淘汰”,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愿意研发,你“盗版”我,我“盗版”你,国内没得“盗版”了,就去“盗版”国外的。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性资源和市场的激烈争夺,以及国际性知识产权意识的普遍提高、技术性贸易壁垒全面取代关税壁垒等等,都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时代背景和法律环境,已经截然不同。
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跨国企业驰骋国际市场的主要武器和核心竞争力,几乎每个跨国公司都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数以万计的专利、数以万计的注册商标以及大量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而中国如今的知识产权发展还停留在“扫盲”阶段,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还在逐渐提高的阶段,而企业领导能真正把知识产权当回事的人也不多。全国彤对于国内的知识产权环境表示了担忧,特别是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士和机构还不多,因此许多企业仍无法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
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已经超过47万件。从这一数字看来,中国应是一个知识产权大国。但实际上,中国很多企业还处在“只制造不创造,仅有产权并无知识”的状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有2000多家,仅占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在去年13万件发明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国外跨国公司,美国企业在华申请专利,每年的增长量超过20%,预计今年的申请量将超过2万件。这组数字揭示出“逾47万件专利申请受理量”背后隐藏的忧患,中国仍是一个知识产权的“弱国”。
国家知识版权局有关人士表示,从国内来看,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还不完善,中国相关企业和组织尚缺乏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才和资源储备,处境十分被动。全面提升中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已迫在眉睫。
商界实例
韩国巨头三星 从“模仿秀”发家
三星公司1969年进入家电和电子产业,成立之初并不拥有和掌握最起码的电子技术,他们只能从日本索尼进口黑白电视机成套散件和基本的组装技术,在外国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组装,贴上“三洋”品牌销往海外低端市场。
在慢慢学习和掌握部分电子技术后,三星进一步模仿国外知名企业,并消化吸收外来技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中,三星电子的技术开发能力和所开发产品的技术水平与世界先进公司的差距已大幅度缩小。之后三星通过收购、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电子领域的核心技术,进入了电子产品的高端市场。如今,三星电子开发的多项产品在高技术电子产品市场已占世界领先地位。
商报观点
中国企业应勇于向专利壁垒“亮剑”
当你收到一份法院的诉状的时候,如果打开发现是有人告你专利侵权的案件,你大可不必紧张。因为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并不像其他法律,好像你违法了就会“臭名远扬”。特别是如今,中国企业在许多领域还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的时候,面对那些国外知名企业设置的“专利壁垒”时,我们无需胆怯。
那些享誉全球的跨国企业屡屡把专利的矛头指向中国企业,一方面说明中国企业的确在自主知识产权上的缺失,不过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中国企业对于国外企业的巨大市场威胁。你的产品如果不出名,你的公司不是他们的竞争对手,他们干嘛要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告你呢?
不过,面对知识产权官司,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官司的胜负,如何占据市场才是关键。输了官司,却赢得了市场,应是中国企业面对“专利壁垒”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如今中国企业的确还缺乏一种勇于向专利壁垒“亮剑”的精神。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毕竟到法院打官司,当然对于企业而言还是下策,但如果企业能把知识产权放在市场战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发展,巧妙地绕开“专利壁垒”,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 (朱裴/文 王晓莹/图 京报网/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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