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记者王敬中)中国一位环保官员21日在此间表示,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草案已制订完毕,预计未来10年中国至少需花费340亿元实施这一计划。
国家环保总局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副主任庄国泰说,这个数额只是估算,并且没有包括治理受持久性污染物污染场地的费用。他表示,治理这些污染场地的费用巨大,由于目前对这些场地的污染状况尚未调查清楚,因此很难估算出所需费用。
根据这项计划草案,中国将在2010年前基本消除氯丹、灭蚁灵和防污漆用途滴滴涕的生产和使用;2015年前完成已识别高风险在用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的环境无害化处理,消除全部杀虫剂类持久性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2015年实现二恶英排放不增长。这个计划草案将于7月报国务院批准。
庄国泰说,实施国家计划的资金将来自多个方面,既有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投入,也有国际社会的援助。意大利政府已承诺提供700万美元的援助。
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第5次技术协调会21日在京举行,来自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官员、联合国有关机构以及意大利、德国、挪威、日本、芬兰等国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常规污染物不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自然环境中极难降解,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
2001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该公约于2004年11月11日对中国正式生效。根据公约要求,中国须在今年11月向缔约方大会递交国家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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