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陈明剑日前表示,“十五”以来,按照“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33211’为重点,实施专项污染防治规划”的思路,我国遏制了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势头,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一定控制。
据介绍,“十五”污染防治的目标是:到2005年二氧化硫、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10%;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氰化物、石油类等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两控区”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20%,降水酸度和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重点流域、海域的水污染实现规划目标,国控断面水质主要指标基本消除劣V类,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城市地下水污染加重的趋势开始缓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标准,大中城市的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一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来自环保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除二氧化硫外,均比2000年有所下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54.9万吨,比2000年增加13%;烟尘1095万吨,比2000年削减6.0%;工业粉尘904.8万吨,比2000年削减17.1%;化学需氧量1339.2万吨,比2000年削减7.35%;氨氮133万吨,比2000年下降27.5%;工业固体废物1792.0万吨,比2000年削减43.8%。(记者 顾瑞珍)
新华网 200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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