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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业化扶贫工程
产业化扶贫是增加我省贫困农牧民收入的长远之策。根据贫困地区的功能划分定位和海东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海南州生态畜牧业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黄南州河南县有机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要求,按照“企业带基地、基地带产业、产业带贫困户”的思路,“十二五”期间,重点要在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地区结构调整上下功夫,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争取认定国家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50个,实施农畜产品加工项目30个,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产业基地50个,带动和辐射贫困农牧户10万人,户均增收1800元。金融扶贫是开展产业化扶贫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期间,主要探索以产业化扶贫项目为依托,以融资支持、资源整合为基本手段,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加大对扶贫项目的支持力度,以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为切入点,帮助扶贫龙头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从而有效带动贫困农牧户增收致富。每年安排信贷扶贫贴息资金2000万元,五年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
产业化扶贫是一种在实践中的新型扶贫方式。青海省贫困地区要按照、“户有脱贫项目、村有增收产业、乡有特色产业、县有支柱产业”的要求,大力推进油菜、马铃薯、蚕豆、蔬菜、中藏药、特色果、牛羊肉、奶牛、毛绒、饲草料等十大特色产业,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依托当地生态环境和特色资源优势,以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为目标,以培育和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为载体,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扶贫农畜产品加工业在特困地区和重点县布局,认真抓好各种生产要素及扶贫龙头企业的整合,扶持现有国家级和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新的扶贫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和创新扶贫模式,鼓励通过合同订购、股份合作等方式,强化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户之间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扶贫企业增效、贫困户增收的双赢目标。围绕各地的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大力扶持各类批发市场。同时按照青海省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六、贫困村互助资金工程
为缓解青海省贫困农牧区金融发展滞后,金融产品不足,农牧户生产资金缺乏的突出矛盾,我省继续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组成。互助资金使用权归互助社全体社员所有。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规划对所有实施整村推进的3392个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工作,把互助资金与信贷扶贫贴息贷款结合起来,形成互利互补,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巩固扶贫开发成果。“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1500个贫困村,每村安排互助资金15万元。互助资金主要引导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等。
贫困村互助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扶贫方式。其重点在扶贫,关键在互助,方向在合作。项目的实施要严格限制在贫困村,贫困户入社可免交或少交互助金,并享有与其他入社农牧户同等的权利,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互助社建在行政村,互助资金“不出村(跨村)、不吸储”。项目村要创新扶贫模式,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牧民自主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贫困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贫困村可持续发展。
七、科技扶贫工程
为促进先进实用农牧业技术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青海省继续开展科技扶贫综合试点工作。“十一五”期间,科技扶贫在解决青海省贫困地区群众温饱,促进特色农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科技扶贫综合试点项目主要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县,用于解决制约当地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科技扶贫试点项目每年安排1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
我省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科技扶贫综合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紧紧瞄准扶贫对象,与防灾避灾产业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三个示范区和一个实验区”的需求,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良种引进、培育和种养技术的培训和推广。设施农牧业项目主要支持农牧户培训、种苗补贴及必要的少量设备购置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
八、玉树地震灾后贫困村重建工程
2010年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后,给该地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济社会发展遭受重创。重新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新玉树,是玉树州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界大力支援、国际社会积极援助,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起自救、众志成城、奋力抗震救灾,取得了抗震救灾重大阶段性胜利。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玉树地区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重建美好家园,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国务院扶贫办与省政府《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框架协议》等文件精神,玉树地震灾后贫困村重建工程三年内完成。
该工程规划“十二五”前三年完成,共投资40700万元。主要实施灾后贫困村整村推进工程,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实施产业化专项扶贫建设工程;实施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工程;实施玉树县城镇照明(LED)工程。增强贫困村生产发展的后劲,持续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和改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