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2013年02月06日16:1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划 扶贫开发工作 贫困村 三江源地区 贫困地区 科学发展观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贫困特征 同德县 城乡用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解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不断拓宽增收致富渠道,做到“扶贫到户、脱贫到人”。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为主要路径,转变发展方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2.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省贫困地区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贫困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扶贫工作决策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

3.坚持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原则。针对全省生存环境脆弱、社会形态特殊和经济社会滞后,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综合扶贫、全面发展、整体推进”的要求,牢固树立“大扶贫、大整合、大发展”的思路,创新“大扶贫”的工作机制,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和重点村倾斜,形成扶贫开发的合力。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全省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在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按照新的扶贫标准,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先难后易、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有差异的扶持措施,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问题。

5.坚持自力更生、社会帮扶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创新帮扶机制,注重帮扶实效,提高帮扶水平。

6.坚持集中连片、产业扶贫的原则。集中连片是针对特殊连片困难地区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资源,统筹规划、综合推进,连片建设、整体脱贫。充分发挥《规划》作为资源整合平台的作用,在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内优先对贫困程度深、自然相连的贫困村,统一规划,连片推进,提升扶贫开发的整体水平。积极参与园区规划建设,大力培育符合规划要求的特色产业,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建立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解决9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具体目标是: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力争年均减少贫困人口18万人,到2015年实现脱贫90万人。

———农牧民人均收入明显增加。力争到2015年实施项目的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贫困农牧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力争每年就业技能培训5000人,5年共培训转移2.5万贫困劳动力。

———易地扶贫搬迁取得新突破。全面完成3万户、15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即贫困村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通邮或宽带)、通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稳定的基本农田(草地、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活动场地(办公用房)、有农家超市(便利店)或农资放心店。

通过五年的努力,实施扶贫项目的贫困村基本实现“三个上台阶”,即“贫困村综合经济实力上一个台阶、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素质上一个台阶、扶贫产业和生态保护上一个台阶”;基本实现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使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基本实现重点村比例大幅降低;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较大提高。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到2020年青海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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