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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缓解和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和神圣使命。“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既是青海省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消除农村牧区绝对贫困现象的攻坚时期。青海省扶贫开发是长期的历史任务,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意义重大。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09]202号)的要求,按照“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创新新模式、采取新举措、实现新跨越”的思路,在县级、州(地、市)级扶贫开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特编制《青海省“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
第一章 “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就和经验
第一节 扶贫开发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了《青海省“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着力实施了整村推进、易地扶贫、产业扶贫、连片开发、“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社会扶贫等重点工程。经过全省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就,《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一、贫困人口大幅下降
按照2000年的扶贫标准,青海省贫困人口从2006年的119.3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50.62万人,“十一五”期间净减少68.7万人,年均净减少贫困人口13.7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5.86%下降到14%。
二、贫困面貌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24.32亿元,在40个县(市)的1714个贫困村实施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受益贫困人口达29.43万户、135.3万人。各地把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的主要抓手,整合各类资源合力攻坚,项目村基本实现了村有基础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水、电、路三通和学校、卫生室、广播电视三有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三、重点县经济实力得到增强
青海省2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05年底的1990元增加到2010年的3490元,年均增长10%以上,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重点县县域经济得到发展,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能力增强。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底的2658元增加到2010年的9549元,年均增长17.3%;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从2006年的193.13元增加到2010年的259.68元,年均增长10.25%。
四、易地扶贫搬迁改变了基本生存环境
“十一五”期间,按照“搬得出、有产业、快发展、能致富”的思路,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和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实行了易地扶贫搬迁,切实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存发展环境。五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2.2亿元,实施易地扶贫项目135个,搬迁安置贫困人口1.09万户、5.07万人。项目村不仅实现了有住房、有产业、有安全饮用水、有照明电、有硬化道路、有学校、有卫生室、有广播电视的“八有”目标,而且极大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水平。
五、创新了连片开发扶贫模式
建立了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机制,协调12个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共同促进青海省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按照扶贫开发“六个转变”和“六个结合”的新思路,向以特色产业带动发展为核心的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模式转变。采取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承包经营、股份经营、租赁经营、村企共建、公司带动等扶贫模式,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扶贫搭台、部门联动、群众主体、企业参与、资源共享、互利互赢、整体推进的扶贫机制,摸索出了一条符合青海实际的扶贫开发新路子。
六、扶贫开发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认真开展了扶贫开发创新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开展了“连片开发、产业带动、整体推进”综合扶贫试点,扶持贫困人口1.02万户、4.05万人;二是在循化等9县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调整了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三是在206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四是巩固并逐步扩大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五是进一步完善了“雨露计划”实施方式的改革试点;六是开展了藏区集中连片产业扶贫项目试点;七是积极开展了异地育人预防大骨节病综合扶贫试点项目。
七、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开创了扶贫工作新领域
2010年4月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受灾地区贫困面急剧扩大,贫困程度进一步加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下降,资源环境更加脆弱。根据“扶贫开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的精神,省扶贫开发局科学编制了《玉树地震灾后贫困村恢复重建规划》,省人民政府与国务院扶贫办签署了框架协议,使用中国扶贫基金会募集的1亿元资金专项支持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玉树灾后农牧民恢复生产的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报告》、《关于协调将玉树因灾返贫致贫农牧民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意见》和《关于对玉树受灾贫困户住房重建给予再补助政策的意见》,为科学、依法、高效、有序推进贫困村恢复重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十一五”时期,是青海省贫困地区投资力度最大、经济社会发展最好、贫困群众得实惠最多、减贫进程最快、扶贫成效最显著的时期,为促进全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