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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财政创新发展。按照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统筹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明晰各级政府支出责任,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努力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二是不断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在市、县两级全覆盖。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三是积极构建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在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条件下,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发挥财政投融资功能,逐步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五)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发展。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财政系统组织开展“服务发展年”活动,不断提高财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夯实预算编制的基础。继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推动市县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全面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开展重大支出项目专项检查和跟踪问效,继续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基层和基础管理。加强财政基础业务管理,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数据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实完善乡镇财政职能,提高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继续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和财政部门内部基层单位建设。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已绘就,时代使命在召唤。我们将在省人大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这条主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