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革军委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
1948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向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各军区、各野战军前委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的具体意见。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发布命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地,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命令中具体规定了军旗、军徽的制作方法、尺寸比例及军队各级军旗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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