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解放了的城市接收工作是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及时总结北平和天津接收工作的经验,发出指示,指导新解放城市的接收工作,特别是企业接收工作。1949年5月23日、26日,中共中央先后致电华东局、华中局、西北局等,要求接管时不要消耗企业物资,并选好派去接收企业的负责人。
在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的指导下,城市接收工作顺利进行,为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档案照片均由国家档案馆提供)
1949年5月23日,中央关于城市接收工作给华东局等的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