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和QDII对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作用是什么?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答: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市场开放模式。QFII作为过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资本市场有序开放的特殊通道。印度、韩国、台湾地区在证券市场开放初期都引入了QFII制度。QFII制度是一种资本管制措施,通过限制国外资本流入规模和流出速度,进而限制外国资本对一国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的异常冲击,降低开放过程中的风险。从制度设计来看其核心内容包括:资格条件的限制(准入门槛)、投资规模的限制(投资额度)、投资通道的控制(专用账户)和资金汇出入限制(锁定期),都是广义范畴内的资本管制措施。现行QFII管理框架是,中国证监会负责QFII资格的审定、投资工具的确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
简单地讲,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就是QFII反向制度,管理内容同样包括资格条件、投资规模、投资通道和资金汇出入。目前QDII主要包括三类机构,即: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保险公司(资金境外运用)和基金管理公司。QDII管理基本框架是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境外投资业务的市场准入,包括资格审批、投资品种确定以及相关风险管理,外汇局负责QDII机构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批准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到底有多大规模的“热钱”流入境内,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能否有效阻击这些“热钱”?
答:目前,国内外对“热钱”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一个资本完全开放的国家,以短期投机为目的快进快出的资金通常被称为“热钱”。而中国资本项目还没有完全实现可兑换,“热钱”流出入时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比如通过经常项目、外商直接投资、个人等渠道流动。所以,资本管制下的“热钱”和资本完全可兑换下的“热钱”,有着完全不同的语境,不能盲目套用。
关于“热钱”规模有许多估算方法。当前,社会上最流行的是所谓“残值法”,即用新增加的外汇储备减去贸易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差额被算作“热钱”。已有许多学者指出,这种方法不够科学,漏掉了一些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如个人的外汇收入,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筹集并调回国内的资金等。另外,我国外汇资产规模较大,无论是国家的还是社会的,相应的外汇资产收益需要在计算中扣除。此外,我国外汇储备以美元为报告货币,而外汇储备币种是多元化的,包括美元、欧元、新兴国家货币等多种货币,币值变动或资产价格变动对外汇储备的影响,也应在估计热钱规模时考虑进去。
总的来看,跨境资金流动分为合法合规的流动和违法违规的流动两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大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是合理的,是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可以解释的。但也不排除部分违法套利的资金混入。
为严厉打击“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从2010年2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流入进行查处,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防范“热钱”是外汇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同时也需要各方配合,标本兼治。下一步,外汇局将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发挥监管合力,不断提高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近期外汇局将会出台哪些政策?如何实现防范风险与促进便利并举?
答:针对今年以来的国际收支形势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推进外汇市场建设,防范跨境收支风险,具体政策如下:
一是推进贸易便利化。在实施进口核销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出口核销制度改革,使合规企业的正常出口收汇业务基本退出现场核销程序,从而便利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减轻企业和银行负担。
二是推进投资便利化。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有序拓宽对外投资渠道。
三是继续加强对“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监测分析和打击。加大对违规资金流入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对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打击行动,对“热钱”流入形成一定威慑力。同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跨境资金流出入应急预案,形成对资本流出入的双向监测、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密切防范国际收支风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四是促进外汇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外汇市场在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外汇交易清算效率。加大外汇市场产品创新力度,继续支持多种主体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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