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十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推进预算法修订工作。配合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等的立法进程。强化财政法制宣传,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十五)严格预算管理。推进编制综合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认真落实预算编报的有关要求,在科学编报本级预算收入的同时,上级财政要提前告知对下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下级财政要完整编报上级的各项补助收入,进一步提高地方各级特别是县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严格执行预算编报、批复时限和程序规定,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批复预算的到位率。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经费预算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开支定员定额标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将项目预算做实做细做准。完善预算拨款结余管理方式,通过调整当年预算、核减下年预算等措施,促进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健全覆盖各级财政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机制,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力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将经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建立健全监督处罚机制。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范围,加快构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增强风险意识,严格债务管理,努力防范财政风险。
(二十六)狠抓增收节支。大力支持税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严厉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对于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都要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强化公务支出管理,深化公务卡管理改革。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大手大脚花钱和铺张浪费的行为。深入开展“小金库”检查,强化资金管理。
(二十七)严格财政监督。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重点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执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政府投资的投资评审,强化内部监督、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的行为,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有效,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和信息披露力度。健全专员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严格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加强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深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制订发布适用于医院、学校的非企业会计制度。巩固和扩大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等效成果,实现中欧审计等效。促进实施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序推进会计信息化工程建设。
(二十八)强化“双基”建设。切实抓好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重点加强预算单位人员、资产负债、支出标准、项目库、收费项目和标准,财政供养人口、财源财力、非税收入、贫困人口等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完善管理基础设施。立足基层加强财政管理,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县乡财政就近监管的优势,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积极推行“村财乡管”试点。
(二十九)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加强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全面推进网络和安全建设,建立统一的运行维护体系。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财政部门的应用支撑平台推广实施,构建基于平台的财政核心业务系统。
(三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编审工作,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建立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收入管理。
七、加强财经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十一)严格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把好贷款项目立项和评审关。明确项目债务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对地方外债指标监测和风险管理指导。积极争取并有效利用技援项目。推进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并向地方转移。
(三十二)深入开展双边、多边财经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增强我国在国际财经事务中的话语权。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务实合作。推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以及与有关国家的双边财经对话和财长互访等工作。深化东亚财金合作,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中亚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等多边财经对话平台和论坛,妥善处理与主要发达国家关系,重点推动与发展中大国财经合作。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落实自由贸易区发展战略。筹备开好第三届国际税收对话机制全球大会,深入推进国际税收协调、合作和交流。做好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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