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十:高管状况指标
评价重点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的诚信记录、以及稳定性
评价内容
1、高管人员因经济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受评估期限制)
2、评估期前高管人员受过保险监管行政处罚
3、高管人员频繁变动
计分方法
评估期前高管人员受保险监管行政处罚的,每人次计3分
高管人员有经济犯罪记录的,每人次计5分
法人代表或者总经理在评估期间变动超过2次的,每人次计5分
其它高管人员在评估期间变动人次超过高管数量50%的,计10分
附表十一:从业人员状况指标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非正常变动所掩藏的风险
1、业务人员增长率=(年末数-年初数)/年初数×100%
2、持证率情况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3分:
1、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100%;
2、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50%;
3、持证率介于[60%,7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5分:
1、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200%;
2、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100%;
3、持证率介于[50%,6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7分:
1、业务人员数少于100的,增长率大于300%;
2、业务人员数超过100的,增长率大于200%;
3、持证率低于50%。
附表十二:自律状况指标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遵守行业自律的情况。
违反行业自律的次数
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每次计2分
附表十三:舆情与投诉状况指标
关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被媒体曝光、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投诉指数=本机构投诉率/行业投诉率
投诉率=投诉件数/业务收入
2、同一问题是否多次被投诉
3、媒体曝光与投诉内容
1、投诉指数超过2;
2、同一问题被投诉达5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1、投诉指数超过4;
2、同一问题被投诉达10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计8分:
1、投诉指数超过5;
2、同一问题被投诉达15人次(含联名信、集体访);
3、媒体曝光和投诉的内容涉嫌非法开展保险业务、销售误导、传销、非法集资、虚开发票、挪用客户资金等。
附表十四:外部审计情况
关注外部审计报告对被考察中介机构的评价情况,判断风险程度
会计师事务所在外部审计报告上出具的意见
外部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计8分
外部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计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