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存在的正当性在于,通过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投资者获得平等的知情权,并据此作出投资决策。”罗培新说,“黑庄”和“黑嘴”使得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丧失殆尽,根本有违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
更重要的是,“黑庄”和“黑嘴”侵蚀着证券市场的公信力。“公信力之于市场,犹如引擎之于飞机、桥墩之于桥梁,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如果听凭‘黑庄’与‘黑嘴’横行,市场的公信力将被蚕食殆尽,证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更无从谈起。”罗培新说。
还投资者一个“干净”的市场
向成熟市场不断迈进的中国资本市场,从未间断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斗争。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了禁止操纵股价的若干形式。而证监会于2005年颁布施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出台并试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办法》,则为打击“黑嘴”和“黑庄”营建了更为完善的制度环境。
事实上,从早年查处银广夏、亿安科技、中科创业和德隆系,到去年打击“老鼠仓”,再到近日对涉嫌操纵股价的国美电器当家人黄光裕进行调查,“打黑”几乎贯穿着中国证券市场完善法制和监管体系的全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汪建中案中,证监会不仅撤销了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更对由“名嘴”沦为“黑嘴”的汪建中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逾1.25亿元,处以等额罚款”的严厉处罚,并对其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果说,违法收益与违法成本之间的严重失衡,曾是中国股市“打黑”面临的最大尴尬,那么随着过亿元罚单的开出,这种现象正在发生令人欣喜的改变。
“巨额罚单传递着监管层净化市场的决心和信心,屡屡掀起的‘监管风暴’,更让投资者们得以拥有一个越来越干净的资本市场。”上海天相投资咨询公司策略分析师仇彦英说。
让阳光洒向每一笔交易
尽管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查处,已经成为中国证券监管的重头戏之一,但数量有限的证监会罚单,掀起的仍只是股市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
在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罗培新看来,由于缺乏强大的数据库和监控系统作为支撑,对于“黑庄”和“黑嘴”的打击仍存在动态监管不足、查处持续性不够的问题。
另外,即使管理层为违法者开出了天价罚单,如果最终无法落实,只会削弱大众对于监管的信心。事实上,在新中国证券发展史上,处罚严厉但最终落空的例子并不鲜见。罗培新举例说,证监会曾于2002年对操纵亿安科技股价的四家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9亿元并罚款4.9亿元的处罚。但由于四家公司早已成为空壳,处罚无从实现。
在法律专家们看来,成熟市场在遏制内幕交易方面的诸多经验,可供中国借鉴。
美国法律规定,证监部门可以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并以此构建起强大的市场监督机制。“众所周知,许多内幕交易是通过口口相传、互赠消息等规避法律的方式完成的。由于彼此都不是内幕人而无法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在此情境下,交易所有限的稽查人员无法洞若观火。”罗培新说,通过奖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来打击内幕交易,应当是值得考虑的方向。
与此同时,和解措施的广泛运用,也成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查处内幕交易的一大“法宝”。罗培新说,在SEC提起的执行措施中,有近九成的案件是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的。这些案件的和解裁决通常会规定被告将非法所得支付给法院,或者支付到一个第三方保管的账户,然后按照SEC设计、法院批准的方案分配给受害投资者。
罗培新认为,运用和解措施,能够使被害者相对迅速地获得赔偿,这对于救济受害者、恢复市场信心至为关键。
任何一个市场都无法避免贪婪与狡诈。对于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通过更完善的制度和更严格的监管,让“阳光洒到每一笔交易上”,才是堵住股市“黑洞”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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