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开发银行的最新发债公告显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达2007年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及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的通知》(银发[2007]37号),国家开发银行定于2007年10月9日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2007年第二十一期10年期浮动利率投资人选择权金融债券200亿元。
本期金融债券为十年期浮动利率投资人选择权债券,债券利率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发行总量200亿元。债券缴款日为2007年10月25日,起息日为2007年10月25日,兑付日为2017年10月25日。本期债券的任何持有人均可选择在2012年10月25日要求发行人全部或部分赎回债券本金,但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即于2012年9月25日之前告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托管部,具体操作办法见届时中央结算公司的通知。
本期债券招标结束后,发行人有权以数量招标的方式向A类承销团成员追加发行总量不超过100亿元的当期债券。 发行人对本期债券保留增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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