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就进一步促进公司债券发展的相关问题发布了公告。央行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鼓励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有利于利用现有市场资源、节约市场成本,提高公司债券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债券的快速发展;央行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管理。
有利于节约市场成本
记者:为什么要鼓励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
答:一般而言,公司债券较适宜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公司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工具,未来现金流比较稳定,但投资收益率现对较低,因而对资金量较小的个人投资者吸引力不大;此外,公司债券品种繁多,结构复杂多样,信用等级差异很大,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风险的识别、承担能力要求较高,这也部分限制了个人投资者对公司债券的投资需求。公司债券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交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大宗交易。在交易所竞价撮合的交易方式下,这种大宗交易指令很难一次达成,相反,在实行询价交易机制的场外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大宗交易指令很容易达成,交易价格比较稳定,交易成本也相对低。因此,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公司债券交易均在场外市场进行,场内市场主要起到价格公示,提高发行人信誉的作用。
从债券市场发展实践来看,债券作为固定收益产品也更适宜在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场外发行和交易。以美国为例,目前99%以上的债券交易都是在场外债券市场进行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以后,债券交易也逐渐向场外市场集中,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时,我国全部债券交易均在交易所市场进行,到2006年末,银行间债券存量占全国债券存量比重已达到96.6%。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得益于选择了适合债券交易的场外市场发展模式。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针对机构投资者队伍的特点,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不断完善市场化的风险揭示和控制手段,市场运行平稳,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迄今尚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市场效率不断提升。
鼓励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有利于利用现有市场资源、节约市场成本,提高公司债券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债券的快速发展。
记者:《公告》是如何考虑商业银行参与公司债券业务的?
答:我国是高储蓄率国家,商业银行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债券市场近年的发展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债券市场主要投资者,2007年6月末我国债券市场债券总存量10.42万亿元,其中商业银行投资债券总量8.13万亿元,占债券总存量的78%。值得一提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企业短期融资券和引入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以后,银行间债券市场迅速成为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流通的重要场所,商业银行按照场外市场运行的规则和模式,积极参与公司债券承销和投资活动,在公司债券承销和投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说,公司债券深入发展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离不开运行稳健、高效的债券场外市场,为此,公告提出“支持商业银行等市场参与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公司债券承销和投资活动,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拓宽公司债券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市场化管理
记者: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将按照什么原则进行管理?
答: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人民银行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管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经其他管理机构审批或核准的公司债券,人民银行将不再进行任何审批,只需履行简单的手续即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对于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除可进行现券、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以外,还可以进行债券借贷和远期等衍生产品交易;除此之外,《公告》还要求有关中介机构、债券市场做市商等积极支持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提供高效和全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有关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发行的具体操作程序,人民银行已经要求有关中介机构抓紧制定操作细则,并将择机出台。
转托管实现市场充分联动
记者:《公告》如何考虑公司债券的转托管问题?
答:近来,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成为市场参与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银行在推动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的同时,也积极倡导投资人按照一定规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与其他市场之间进行债券的转托管,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选择不同市场交易进行套利,从而实现公司债券在不同市场之间的自由流动,促进两个市场同质产品的价格趋近,实现市场的充分联动。为此,《公告》要求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跨市场转托管功能,在接到投资者转托管申请后,在当日系统运行时间内办理转托管事宜,以促进债券市场互通互联。(郭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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