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ST亚星股民代表向北京西城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但因诉讼管辖地问题未被受理。股民代表谭正标表示,将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谭正标介绍,在起诉状中,股民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一被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第二、三被告。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为被告、第三人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因此,此案一审管辖地并非西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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