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表示,要力争用5到10年把农信社办成现代金融企业。他说,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早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组织,必须承认历史,尊重现实,不能走回头路。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指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现阶段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农信社要适应社区性机构特点,建立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力争用5到10年时间把农村信用社分期分批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
刘明康是在第三期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结业仪式上作上述表示的。他指出,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早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组织,必须承认历史,尊重现实,不能走回头路。
“要按照市场原则,坚持股份制方向,围绕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等三个关键环节,下大力气继续深化改革。”他强调指出。
在管理体制上,刘明康指出,农信社应坚持“政企分开,规范管理;服务为主,稳定县域;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总体原则,用资本说话,用股权联结,用规则约束,积极探索省级联社改革模式,逐步厘清省级人民政府与省级联社、省级联社与基层法人社之间的权责关系。
在操作上,农信社要防止违背基层意愿,防止弃乡进城倾向,防止眼睛向上,防止简单翻牌。
在产权制度上,农信社应按照股份制方向,优化股权结构,将“资格股”、“投资股”对应改造成为股份制下的“优先股”和“普通股”,并通过引进境内外机构投资者,成立股东持股基金或持股会,着力解决股东分散、股金不稳定和内部人控制问题。
刘明康同时指出,农村金融机构要适应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完整配套、科学高效的农村金融运行机制,包括“三农”贷款定价机制、农村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强制性的存款保险机制等。
他还表示,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小额信用贷款,积极开发引入多样化、有特色的金融产品,尽快将城市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到农村,并通过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促进现有金融机构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改进服务。(但有为 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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