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上周六在参加“2007年首届银行家高峰论坛”时表示,未来中央汇金公司将被整合到新成立的外汇投资公司里,并向真正市场化运作的公司转变。
“在外汇投资公司成立的时候,汇金会被整合在里面。”吴晓灵说,目前汇金还只是被动地、固定地持有股份,并未达到真正的资本运作,而未来要使汇金或外汇投资公司成为真正的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公司。
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五经表决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
外汇投资公司还未最终确定是否成立一家子公司专司外汇投资。外汇投资公司的第一笔外汇投资即投资美国黑石集团,借道汇金子公司建银,并专门在建银旗下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且由建银垫款。消息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并不会直接将建银并入外汇投资公司。
消息人士透露,外汇投资公司将被命名为“中国国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此前有筹备方建议在汇金及汇金另一家子公司联汇的基础上组建外汇投资公司,并将外汇投资公司命名为“联汇”。但联汇早已进行工商注册,这一建议最终作罢。
消息人士透露,有关部门曾建议组建“国家外汇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汇资产的决策。目前可以确定的是,财政将建立“中央财政外汇经营基金”,用于核算特别国债和外汇资金的收支情况,但这一基金对哪个部门负责还未确定。
年初举行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外汇投资公司的定位包括“政企分开”。
对于市场化运作的问题,吴晓灵在上述论坛上指出,这轮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是以汇金为投资主体,对其注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方式是一种创新,其最大优势在于落实了出资人的责任。今后,无论国家在组建外汇投资公司时采取何种模式,用控股公司方式落实出资人责任的政策取向是不会改变的,将在控股公司的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机构和机制,促使汇金或未来的外汇投资公司成为真正的市场化运作的投资公司。
为实现这一目标,吴晓灵指出,汇金要在国家投入资金的总额内,具有对所持股份的控制权、分红的可支配权和在划定的投资方向上的投资决策权,以更好地进行资本运作并实现国家投资的保值增值。
此外,汇金还要形成以市场化方式遴选管理者和董事的机制,培育一支职业化的管理队伍。这是因为控股公司的职责是研究投资方向、作出投资决策、整合所参股企业的资源、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控股公司的运作水平会直接影响所投资企业的运作水平和治理结构的完善,
“因而,自身人员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非常重要,能否派遣或从市场遴选优秀的董事也格外重要。”吴晓灵说。(郭茹、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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