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海洋倾倒区
6.5.1 海洋倾倒区环境质量
2009年南海区新批准倾倒区3个,关闭倾倒区6个,实际使用倾倒区16个。全年共签发许可证57份,倾倒的废弃物主要为疏浚物,倾倒量为2 983万立方米。通过对申请倾倒的废弃物特性和成分进行严格检验,控制倾倒量、倾倒场所和方式,从源头上避免或减轻倾废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根据管理需要,重点开展了九澳岛东南倾倒区、黄茅岛倾倒区、汕头临时性倾倒区、惠州炼油项目临时性倾倒区、阳江核电倾倒区、阳西电厂临时性倾倒区和八所倾倒区等倾倒区及其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7个重点监测的倾倒区及其邻近海域的水质状况良好,其中符合一类标准的有3个,符合二类标准1个,符合三类标准有3个,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铅和活性磷酸盐;沉积物质量状况良好,符合一类标准的倾倒区5个,符合二类标准的倾倒区2个;底栖生物群落结构及底栖环境状况基本正常,未因倾倒活动而产生明显变化。部分倾倒区水深有一定变化,局部淤浅现象仍然存在,其中,汕头临时性倾倒区海底地形比选划时普遍增高1.5米;九澳岛东南倾倒区水深范围在3.5米至7米之间,可能存在通航安全隐患。
综合评价结果表明,倾倒区周边环境质量满足其功能区要求,倾倒活动未对所在海域环境质量和邻近海域其他用海工程造成显著影响,倾倒区仍可继续使用。
倾废记录仪实时监控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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