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姜煜)昨天上午国美电器在港交所的突然停牌,到了晚间终于公布了答案。
昨天傍晚,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议对公司的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提出正式起诉,就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寻求赔偿。
国美电器公告中称,已经于8月5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黄光裕的上述违反行为递交诉状,以追偿由于上述违反行为导致公司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引人关注的是,国美在公告中转发了日前从黄光裕全资控制公司处收到一封要求举行特别股东大会的信函。公告中称,该信函中提出多项不具备正当理据的要求,包括要求撤销今年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一般授权,撤销陈晓及孙一丁在公司董事会的职位,并提名邹晓春、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等。
以陈晓为首的“新国美”管理班底,在与身陷囹圄的黄光裕“隔空斗法”了19个月后,两方终于上升成正面交锋。
在昨天的公告中,国美董事会称已经做出决议,坚决反对黄光裕信函中所提的全部要求。董事会认为,撤销发新股的授权同时撤销陈晓及孙一丁的职位,将再一次对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极大限制管理层获取资本的灵活性,并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国美董事会同时认为,黄光裕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根本不具备陈晓及孙一丁深厚的相关经验和行业普遍认可的领导力。
据国美内部人士介绍,国美电器此次起诉黄光裕的原因,与日前香港证监会欲起诉黄光裕的原因一致。
香港证监会早前调查指出,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光裕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香港证监会指出,上述计划引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
2009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曾应香港证监会要求,以涉嫌“证券欺诈或欺骗活动”为由,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其所控制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Shine Group Limited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不过,由于不知黄光裕夫妇下落,传票无法送及。
国美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将恢复公司股票买卖的申请递交联交所。
黄光裕控制权旁落?
本报记者 唐铮 姜煜
昨天,国美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告足以证明国美可以更明确地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宣告了黄光裕其人在董事会中再无半分影响力。
从入狱前的说一不二,再到几乎完全失去对国美的控制力,黄光裕的转折用去了整整19个月。其间围绕控制权所发生的明争暗斗,足以编成一部中国版的《教父》故事。
入狱之初,陈晓虽被委以重任,但左右都是黄光裕的旧部,加之国美一直浓厚的家族特色,曾有国美高层断言:陈晓撑不过三年。而陈晓始终在努力摆脱“傀儡”的尴尬地位,他也确实抓住了机会。
国美董事会与黄光裕的分歧始自今年5月。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5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国美电器之后紧急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重新委任贝恩三名前任董事加入董事会。黄光裕与国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矛盾也就此公开化。
当晚,国美发表声明:“因两名联属股东反对,致使当日董事重选或其它议案未能获得通过。我们深信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肯定不能代表整体管理层及董事会的意志。”
在声明中,明确将黄氏夫妇作为“联属股东”,与“管理层”“董事会”相区分,由此传递出决裂信号。
事实上,自2009年6月国美电器引入贝恩资本以来,控制权之争就已白热化。引资将缓解国美电器捉襟见肘的财务状况,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也被同时摊薄。很难说以陈晓为首的管理层没有任何“去黄化”的意图。
而敏锐的黄光裕专程发来亲笔信,表示“可以降低股权,但不能失去控制权”。同时,他以行动发起了反击——先抛售手中国美股权套现,再全额申购配售新股。最终,黄光裕夫妇所持股份为33.98%。而贝恩资本间接控制的总股本不过11.3%。黄仍是国美的大股东。
一个月后,陈晓打出了一张王牌——高额股权激励。
2009年7月,国美电器宣布向105名高管启动总金额超过7.3亿港元的股权激励,激励范围覆盖了副总监以上级别,其中不乏黄氏“旧部”,比如王俊洲和魏秋立。在过去,王和魏是黄的左膀右臂,在黄入狱之初,他们曾被授权代黄光裕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而在今年的国美新年团拜会上,包括陈晓在内的7位国美高管共同高歌。歌至尾声,陈晓一手拉着王俊洲,一手拉着魏秋立,三人显得亲密无间。
今年5月,黄光裕一审被判14年有期徒刑,但他反而因为案情的明朗化而对国美控制权更为关注。因为黄的大股东身份,国美的相关文件仍可以由狱中警方转交到黄本人手中。
黄光裕当真已经失去了他一手打造的国美帝国?家电业内人士却并不敢打包票。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承了他的担忧:毕竟黄光裕仍有大股东的身份,而且“他绝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因此,未来国美的走向仍将扑朔迷离。 RJ178 RB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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