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5日电 (赖颖君)记者5日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从广州亚运会开幕式倒计时100天的2010年8月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民众举报涉亚运犯罪线索,经过广州市公安机关核实属实并根据举报线索侦破有关案件的,举报人将获得1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奖励。
据了解,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影响亚运安全的重大隐患,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在广州市顺利举办,实现“平安亚运”的目标,也为充分调动广大民众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广州市公安机关呼吁市民积极举报涉亚运犯罪线索,同时对于举报人资料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据介绍,在上述期限内,群众主动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提供涉及亚运会、亚残运会重大案(事)件线索,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在破案或处置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而规定里所指的重大案(事)件,特指暴力恐怖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涉亚运人员及外籍人员伤亡的案(事)件等。
据悉,广州市公安局将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的作用大小,给予1万元至50万元奖励。
市民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信件等途径进行举报。具体方式分别是:(1)举报电话:110;(2)短信举报:发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手机短信到12110;(3)网络举报:通过登陆广州金盾网110网上报警系统提供(www.gzjd.gov.cn);信件举报:(4)信件举报:写信至广州市公安局违法犯罪举报中心,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邮编:510030。除了以上4种举报方式外,市民还能当面到广州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或就近公安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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