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力拓“间谍案”刚刚将几家大型钢企的相关人员“拉下水”,如今,包括中石油、中海油两大石油巨头在内的几家国有企业的“有关人员”似乎又要来印证“常在河边走”的“湿鞋”论点。
惊爆:多家央企涉案
日前,有媒体爆料,生产控制阀的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已经对外界承认贿赂中石油、中海油等中国企业人员,此外,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也被曝光。报道称,根据认罪协议,收受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贿赂的官员来自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阿联酋,从2003年到2007年,控制组件公司违反美《海外反腐败法》,向国外国有企业官员行贿约490万美元;违反《旅行法》,向国内外私有企业的高管和雇员行贿约195万美元。
截至发稿时,上述可能涉案的企业无一对受贿一事发表任何官方声明。对外稍有表态的仅有中海油一家。8月15日,中海油通过一名“内部人士”向新华社表示,中海油目前正进行调查核实,截至上周五,中海油尚未发现公司内部人员收受该公司及其代理商的商业贿赂。
反思:何以总是美“先知先觉”
仅仅就在几天前,世界最大的不干胶生产公司——美国公司艾利丹尼森同样已经承认,曾给中国官员“回扣、礼物和组织游览”。还有媒体曝出,世界最大的便携式坐标测量机及软件供应商美国法如科技公司也曾因贿赂中国国企人员被美国证监会查处。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案件的信息最早都是由美国方面传来的,中国相关部门似乎总是“后知后觉”,抑或是没有完全公开。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总是美国人先一步“帮”我们反腐呢?
虽然美国在反海外贿赂和腐败方面有严格的法律体系,不过,在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严义明看来,这并不是主要原因。严义明直言,之所以出现“后知后觉”的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目前我国“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法律大环境所致。“一方面,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成就客观上造成了相关价值观的混乱,这点可以体现在一些人‘唯钱是图’上;另一方面,虽然我国有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中国总体的法治建设却没有像经济建设一样获得同步发展,司法机关的能力和执法意愿都不强。”严义明进一步分析。
“所以,现在中国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及时根据美国发生的、已经承认的事实在中国对有关犯罪行为人进行侦查和取证。”严义明表示,从现在公开的信息中看,事实是比较清楚的,接下来就需要中国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然后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依法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起诉和审查。
质问:何以国企频频涉案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细节是,尽管案件尚未完全明晰,但从媒体的报道中看,此次涉案人员或都是吃“皇粮”的国有企业人员。
其实,这些年,国有企业人员发生腐败案件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安徽古井集团、中核集团等企业均有涉及腐败案件,当然,还有被称为国企腐败“第一案”的陈同海……“关键还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带来的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管缺失。”严义明认为,要解决相关问题,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对国企进行改革,或可以通过股东来约束高管行为;此外,相关部门还需要在政策制度上下功夫以解决相关问题。“最根本的方法是让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共同协调发展,得以从根源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再次发生。”严义明表示。 记者 傅光云 实习生 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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