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高校态度大相径庭
这份关于大学生在校期间生育的政策虽然以低调出场,但在它露面之前,一所高校修改校规就已经为它的出场做好了铺垫。苏州大学在新学期开始前,颁布了最新的《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其中颇有前瞻性地提到了在校女生休产假的问题: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者,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经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休产假的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后,学校还会继续保留其学籍,而不像以往那样劝其退学。
由于是率先对女生休产假做出正面回应的高校,苏州大学的这条校规很快引起关注。《意见》出台之后,苏州大学副校长殷爱荪教授解释说,教育部今年对在校大学生结婚不作限制性规定,如果不反对在校大学生结婚,随之而来的就是可能出现的女大学生的生育问题。苏大做出这样的规定,一是完善管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早作规定;二是保障女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权益。
但在与苏州相隔不远的上海,一些高校对于《意见》的反应却大相径庭。复旦大学学工部部长夏科家表示,如果真遇到学生怀孕的情况,原则上也允许学生休学,但复旦目前处于公示阶段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提及在校生生育的内容。
上海另一所高校的校长更明确表态,不会将《意见》中提及的相关内容写入校规。因为校规对于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的问题是回避的,不说允许,只是说不再处罚,这样操作是为了表明学校的态度,并不鼓励学生早早结婚生育,读书期间还要以学业为重。
这样的态度与教育部官员的态度不谋而合。孙霄兵和王旭明都公开说过,在校大学生既然选择了接受高等教育,应充分考虑到学习是对自己的特殊要求。虽然根据政策规定,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育子,但在校期间,学习更重要。
高校对于《意见》的反应,恰好表现出高校在这个问题上的尴尬。杨建顺教授说:“高校既要尊重大学生的婚育权利,还要引导学生平衡好学习和婚育的关系,同时也给高校的实际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前要管学生吃住读书就业,现在还要管他们结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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