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不必对目前部分地方政府高负债率问题有过大的担忧。她说,部分地方政府2009年负债率过高,与去年“4万亿元”项目中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压力较大有关。“但目前政府负债率比较高的主要集中在经济不是特别发达的地方,中央财政对这些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较大,可以帮助其逐步解决高负债率问题。”
浙江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最近在“陆家嘴论坛”上说:“浙江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管理比较谨慎,去年4万亿元投资启动之前,据我们调查,浙江各地的平台风险都在可控范围内;之后浙江财政拿出100亿元,加上其他融资共有两三百亿元投资高速铁路,这些投入总体也是可承受的。”
“我们的融资平台有‘三不准’:一不准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二不准财政为融资平台进行担保,三不准融资平台之间互往。”重庆市金融办主任罗广说,“重庆的地方融资都是以资产而不是未来财政收益作为基础的。”
控制风险的关键在监管透明规范化
国金证券近期提供的一份报告认为,地方政府高负债率、地方融资平台是否会出现系统性风险,取决于融资平台贷款新增规模能否控制下来、整体经济是否会经历大落以及土地市场是否会停滞。由于地方财政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长,总体规模大,历史遗留债务负担仍比较重,因此,对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造成的长远风险应保持足够的警觉。
根据中金公司的测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将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上升,直到2011年将达到峰值9.8万亿,之后逐步回落。本息额比可用收入的地方政府偿债率将从2009年的12%继续逐年上升,至2012年将突破20%的警戒线,之后缓慢回落但继续保持在20%以上,直至2014年下降为19.5%,回落到20%的警戒线以下。
也就是说,到2012~2013年可能出现还款高峰,而县级以下平台是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最大隐患。魏加宁认为,针对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定位过宽、数量过多、资金分散的现状,国家应制订统一标准,将地方投融资平台严格限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对现有平台加快重组。“地方政府应该坚持凡是民营企业能做的领域就让民企去做,只有民企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由地方投融资平台来承担。”魏加宁说。
连平表示,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融资约束机制,对其融资金额要有一个限额,严格控制其过度融资;其次,要建立地方政府融资授权制度,包括融资额度和期限的授权;此外,还要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业绩考核体系,促使地方政府关注资源和资金使用效率。
6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要求抓紧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等。整治地方政府不规范融资平台的步伐正在加速。
吴晓灵提出,以后国家在启动类似“4万亿”这样的项目时,可根据各地情况提出配套资金要求,或者完全不要地方配套。“目前,全国人大已有这样的建议,希望可以改进投资的管理和配套资金的要求。”(记者 周琳 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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