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这个思路的进步之处在于统筹和账户基金的投资渠道符合了其基金属性的本质要求,但收益率没有较大提高。所以,这是中策。
针对统筹基金分散在2000多个地方统筹单位的现实,我们提出的上策是:适当改变目前制度结构,将统筹基金集中起来,实行集中的投资管理。
记者:具体办法是什么?
郑秉文:第一步,将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实行“记账式大账户”的模式,缴费公式可以变化不大,也可逐渐适当下调;采取“记账式大账户”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解基金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制度的逆向选择,在中央政府层面形成一个资金池,为集中投资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步,该机构对固定收益产品实行自营,对权益类产品实行外包式投资管理。资产配置将证券与实业结合起来,采取一部分产业投资的资产配置。
第三步,中央政府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对全部缴费收入进行市场化投资;同时,该机构也作为待遇计发机构,将各种资产投资的利率统一起来,对所有账户实行统一的8%的固定利率,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参保的激励机制,迅速扩大覆盖面。
记者:看起来,上策的可操作性很强。那么,如果采用这种制度设计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可能会有什么障碍?
郑秉文:我的这项研究是一个政策设计,不是一项纯粹的学术研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原文很长,近十万字。采用这个办法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消除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中所有的问题和障碍,一次性解决这些问题。因为,这样的改革是对将目前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简单叠加改造为混合型统账结合的模式。
遇到的最大阻力是政策面如何理解我国目前实行的部分积累制。就是说,实现部分积累制的方式有若干,不仅仅是一个统账结合。从本质上讲,障碍来自是否能够坚持实事求是,能否突破作茧自缚的思维定势,能否敢于和善于进行自我超越。(记者杨兆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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