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 中国首次发布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35亿人
· 全国2347余万人享低保 平均每人每月227.8元
· 4亿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8.33亿参加新农合
· 截至09年底全国430.9万高龄老人按月领取高龄津贴
· “十二五”期间中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亿
· 2009年中国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1899万
· 中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 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3岁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常红)全国老龄委今日发布“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目前全国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00元,惠及4700余万人。国家连续第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退休早、养老金水平低的人员倾斜。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879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5.2%,比上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
报告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326亿元,同比增长69.7%。截止2009年底,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569亿元。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5个省市开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009年,全国有3.3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179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2533亿元。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逐步解决跨省转移接续、异地权益认同、农民工退保和管理服务等问题,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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