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斯道在广西的造纸项目遥遥无期,但按照合作协议,广西方面已经向斯道移交计划中的北海原料林基地近140万亩。
“斯道的董事会至今也没有作出一定在广西建厂的决议。”在林业厅任职期间,裴安道参与了斯道与广西方面的谈判,斯道董事会对在广西建厂一直存在争议,而鉴于其在镇江已经建有纸厂,反对方力争只将广西作为浆厂立足点。
而在一些广西林业业内人士看来,斯道的行为更像是房地产商捂盘惜售,在充分利用了广西政府招商的热情后,斯道以建厂为诱饵,实际上是圈了广西最优质的林地。
“现在我们处在对此项目的静默期。”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斯道方面并未对上述评论做出回应,其在北海的建厂计划仍旧继续“静默”。
金光式租赁
和斯道的林地大都由区直林场划拨不同,金光在广西的大量林地均是租赁自当地农民,而这使得金光在林材砍伐过程中阻力不断。
记者在广西采访期间,广西自治区正在加紧进行林权改革,包括文山村等多个乡村的农民已经拿到林权证,但拿到林权证的农民并不能真正主宰自己的林地。
“(林权改革)名义上是将原本的集体林地分给农民,但是已经租赁给斯道和金光的,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还是要维持原租赁协议。”广西林业厅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但鉴于林地的价格已经比承包初期上涨了不止10倍,“这其中就掩藏着巨大的矛盾。”
在该负责人看来,当年的土地租赁价格明显偏低。但从企业方面来看,这些已经签署的协议是合理合法的;而在农民看来,当年的协议租赁价格明显难以接受。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02年前后,钦州、北海两地每亩林地的租赁价格为30~50元,而在2010年,这一价格已经飙升至500元/亩。
实际上,金光集团在钦州市小江镇的砍伐行为已经遭受当地农民的拒绝。
“树苗是金光的,地是我的,谈不好(租赁)价钱凭什么砍(树)。”小江镇村尾村村民谢顺通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早在1995年,金光集团就开始在村里租赁土地种植桉树,“他们说种了桉树就不愁出口,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前述浦北县林业局官员介绍,金光集团落户钦州后,政府曾要求林业部门配合企业开展租赁种植桉树的工作,县林业局干部黄聪祖遂以县林业局的名义代表金光集团与各村签订桉树种植协议,并达成“7255”协议,即金光集团和黄组织按树苗,村民提供种植桉树所需林地,林木销售后,国家、生产队、个人、村委会按照70%、20%、5%和5%的比例分成。
林天贵向记者证实,黄聪祖先后砍伐了两批林木,但生产队、个人和村委会一分钱也没得到,这也是村民不再让金光砍树的重要原因。
“如果金光的林浆纸项目投产,大面积砍伐桉树不可避免,届时矛盾也不可避免。”前述林科院的专家不无担忧的表示,和斯道的桉树基本来源于国有林场不同,金光的150多万亩林地大都是从农民手里租赁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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