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名副其实的“最低工资调整年”,但最低工资的调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掌声。专家认为,原因有三:一是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成本,反过来工作岗位就会变少;二是相比GDP增速,最低工资增速聊胜于无,甚至有些不进反退的味道;三是在GDP三大块中,政府收入增速过快,有挤占劳动者收入“嫌疑”
分子不敌分母
1月22日,江苏率先宣布,自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涨幅约为13%。之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东等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截至目前,今年已有11个省区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达17%左右。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介绍,还有20个省份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然而,全国大范围最低工资调整幅度存疑。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对外界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假如GDP为分母,那么劳动者的报酬则是分子,分子的发展速度远远赶不上分母的速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一语道破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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